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19年26号)

时间:2019-09-03 09:21 来源:市监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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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6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21期),涉及我市1家生产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东莞市麦宝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绿豆味酥饼”产品

珠海福乐购百货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示为东莞市麦宝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绿豆味酥饼”产品(商标:健星及图形商标,规格型号:260g/盒,生产日期:2019年4月7日),霉菌项目不合格。

我局执法人员对该企业进行了立案调查,该企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鉴于该企业积极对不合格产品进行召回,并积极配合调查,未发现造成不良后果或质量投诉,主动及时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的危害后果;执法人员对相同批次留样的产品送检,霉菌项目检验结论为合格,而导致产品霉菌项目检验不合格的原因也可能存在运输或仓储环节,属于减轻处罚情形;该企业在一年内累计三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以外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第一款和第一百三十四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我局决定对其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264元;2.并处罚款10000元;3.责令停产停业三天。《行政处罚决定书》(东市监罚〔2019〕Z60830001号)。

该企业自查分析上述批次产品不合格的原因是经销商未严格按照其要求(于阴凉干燥处,相对湿度低于60%,温度26℃以下)的储存条件储存食品。针对上述问题,该企业采取以下整改措施:加强对经销商监督管理,严格要求运输、贮存按照其要求进行操作,避免再次发生类似问题。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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