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19年27号)

时间:2019-09-03 09:24 来源:市监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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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8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22期)、《关于10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23期),涉及我市3家生产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东莞市尚可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蜂蜜蛋糕”及“芝士蛋糕”产品

(一)惠州市丽日购物广场有限公司江北店销售的标示为东莞市尚可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蜂蜜蛋糕”产品(商标:特妙,规格型号:散装称重,生产日期:2019年4月23日)及“芝士蛋糕”产品(商标:特妙,规格型号:散装称重,生产日期:2019年4月18日),菌落总数项目均不合格。

(二)我局执法人员对该企业进行了立案调查,该企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未按规定实施生产过程控制要求、未按规定对生产的食品进行检验、未按规定遵守销售记录制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第四十六条第(一)项、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的规定。鉴于该企业属初次发现违法,且其违法行为未造成严重后果,属于从轻裁量情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第一款和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三)项的规定,我局决定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2400元;3.并处罚款51000元。《行政处罚决定书》(东市监罚〔2019〕Z50701001号)。

(三)该企业自查分析上述批次产品不合格的原因是市场配送储存不当。针对上述问题,该企业采取以下整改措施:加大对储存条件、运输情况的把控。

二、东莞市欣欣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长崎(北海道牛奶味蛋糕)”“千羽黄油鲜奶蛋糕”、“鲜吃小米蛋糕”产品

(一)东莞市欣欣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长崎(北海道牛奶味蛋糕)”产品(商标:欣欣+“图案”,规格型号:散装称重,生产日期:2019年4月27日)和“千羽黄油鲜奶蛋糕”产品(商标:/,规格型号:散装称重,生产日期: 2019年5月14日),菌落总数项目均不合格;深圳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和成世纪超市销售的标示为东莞市欣欣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鲜吃小米蛋糕”产品(商标:欣欣+图案,规格型号:散装称重,生产日期:2019年4月28日)和“千羽黄油鲜奶蛋糕”产品(商标:/,规格型号:散装称重,生产日期:2019年4月19日),菌落总数项目均不合格。

(二)目前,该企业共召回上述“鲜吃小米蛋糕”产品4箱(2kg/箱)。我局执法人员对该企业进行了立案调查,该企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鉴于该企业违法行为未产生社会危害后果,属于从轻裁量情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第一款的规定,我局决定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9504元;2.没收违法生产的鲜吃小米蛋糕4箱;3.并处罚款51000元。《行政处罚决定书》(东市监罚〔2019〕Z50701003号)。

(三)该企业自查分析上述批次产品不合格的原因是人员卫生意识不强,执行卫生要求不严及包装机不稳定。针对上述问题,该企业采取以下整改措施:加强对员工的管理,严格按照要求生产产品,更换密度和稳定性好的包装膜,要求技术人员更换包装机刀片,并定期点检与维修。

三、东莞市兴华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初麦炼乳吐司面包” 及“3+2双重夹心吐司面包(炼乳+黑米酱)”产品

(一)广州市白云区松洲利琳食品经营部销售的标示为东莞市兴华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初麦炼乳吐司面包”产品(商标:心华+图案,规格型号:70克/袋,生产日期:2019年4月19日)及“3+2双重夹心吐司面包(炼乳+黑米酱)”产品(商标:心华+图案,规格型号:105克/袋,生产日期:2019年4月24日),菌落总数项目均不合格。

(二)我局执法人员对该企业进行了立案调查,该企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未按规定遵守出厂检验记录和销售记录制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第五十一条的规定。鉴于该企业属初次发现违法,且其违法行为未造成严重后果,属于从轻裁量情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第一款和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我局决定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5865元;3.并处罚款51000元。《行政处罚决定书》(东市监罚〔2019〕Z50701002号)。

(三)该企业自查分析上述批次产品不合格的原因是产品在运输和销售过程中受到挤压导致个别产品轻微漏气、外部空气进入造成细菌污染。针对上述问题,该企业采取以下整改措施:加强生产过程管理,严格控制产品在运输、销售过程中的正确运输贮存,保证产品质量。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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