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19年第32号),涉及我市6家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东莞市淑朗矿泉饮料有限公司生产的“润源包装饮用水”产品
东莞市淑朗矿泉饮料有限公司生产的“淑朗包装饮用水”(生产日期:2019年5月9日,规格:18.9升/桶),经抽样检验,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合格。
我局执法人员对该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现场未发现库存有上述不合格的“淑朗包装饮用水”食品。经调查,该企业共生产上述“淑朗包装饮用水” 254桶, 其中出厂检验使用了2桶,留样2桶,实际入库成品为250桶,抽检使用了8桶,剩余242桶已全部销售完。执法人员告知该企业应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实施主动召回。该企业对上述不合格食品启动了召回程序,目前无召回产品。我局依法对该企业进行立案调查。
二、东莞市滔源饮料有限公司生产的“乐宝包装饮用水”和“百岁冰矿包装饮用水”产品
东莞市滔源饮料有限公司生产的“乐宝泉包装饮用水”(规格:18升/桶;生产日期:2019-05-13)经抽样检验,耗氧量检验项目不合格;生产的“百岁冰矿包装饮用水”(规格:18.9升/桶;生产日期:2019-05-13)经抽样检验,耗氧量检验项目不合格。
我局执法人员对该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现场未发现库存有上述不合格的“乐宝泉包装饮用水”和“百岁冰矿包装饮用水”食品。经调查,该企业共生产上述“乐宝泉包装饮用水” 122桶,其中出厂检验使用了5桶,入库117桶,抽检使用了7桶,剩余的110桶已全部销售;生产上述“百岁冰矿包装饮用水” 122桶,其中出厂检验使用了5桶,入库117桶,抽检使用了7桶,剩余的110桶已全部销售。执法人员告知该企业应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实施主动召回。该企业对上述不合格食品启动了召回程序,目前无召回产品。我局依法对该企业进行了立案,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三、东莞市一家人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过桥米线”产品
东莞市一家人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过桥米线”麻辣香锅味(包装规格:粉饼+配料100克 粉饼80克;生产日期:2019-05-08)经抽样检验,菌落总数项目检验不合格。
我局执法人员对该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现场未发现库存有上述不合格的“过桥米线”麻辣香锅味食品。经调查,该企业共生产上述“过桥米线”麻辣香锅味食品100箱(规格:12盒/箱),检验用2箱,其余98箱已销售完毕。执法人员告知该企业应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实施主动召回。该企业对上述不合格食品启动了召回程序,目前无召回产品。我局依法对该企业进行立案调查。
四、东莞市集力纯净水有限公司生产的“怀德绿源山饮用纯净水”和“石洞甘泉饮用纯净水”产品
东莞市集力纯净水有限公司生产的“怀德绿源山饮用纯净水”(商标:/,规格:18.9升/桶,生产日期/批号:2019-05-7),经抽样检验,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合格;生产的“石洞甘泉饮用纯净水”(商标:/,规格:18.9升,生产日期/批号:2019-05-7),经抽样检验,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合格。
我局执法人员对该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现场未发现库存有上述不合格的“怀德绿源山饮用纯净水”、“石洞甘泉饮用纯净水”食品。经调查,该企业共生产上述“怀德绿源山饮用纯净水”150桶,其中企业出厂检验、被监督抽样检验8桶,其余142桶销售完毕。生产上述“石洞甘泉饮用纯净水”540桶,其中企业出厂检验、被监督抽样检验8桶,其余532桶销售完毕。
执法人员告知该企业应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实施主动召回。该企业对上述不合格食品启动了召回程序,目前无召回产品。我局依法对该企业进行了立案,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五、东莞泗海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寿百年包装饮用水”产品
东莞泗海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寿百年包装饮用水”(商标:/,规格:16.8升,生产日期/批号:2019-05-16),经抽样检验,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合格。
我局执法人员对该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现场未发现库存有上述不合格的“寿百年包装饮用水”食品。经调查,该企业共生产上述“润源包装饮用水”50桶,其中企业出厂检验、被监督抽样检验14桶,其余36桶销售完毕。执法人员告知该企业应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实施主动召回。该企业对上述不合格食品启动了召回程序,目前无召回产品。我局依法对该企业进行了立案,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六、东莞市道滘金美厂(普通合伙)生产的“黄冰糖”产品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东莞市道滘金美厂(普通合伙)生产的“黄冰糖”(生产日期:20190502,规格:9.5千克/箱),经抽样检验,色值项目不合格。
我局执法人员对该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我局执法人员现场对该公司生产车间及成品仓库进行执法检查,未见有“黄冰糖”(生产日期:20190502,规格:9.5千克/箱)产品库存。经调查该企业共生产“黄冰糖”(生产日期:20190502,规格:9.5千克/箱)100箱,已全部销售完。执法人员当场责令企业暂停生产上述不合格产品,并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对上述不合格产品实施主动召回,目前暂无产品召回。当事人涉嫌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我局依法对该企业进行立案调查。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东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9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