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28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47期),涉及我市5家生产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东莞市金富山泉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金非饮用纯净水”产品
(一)东莞市金富山泉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金非饮用纯净水”产品(商标:金非+图案,规格型号:18.9升/桶,生产日期:2019年09月23日),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合格。
(二)我局执法人员对上述企业的生产场所实施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库存有上述同批次的“金非饮用纯净水”。经调查,该企业共生产了上述“金非饮用纯净水”200桶,已全部销售完毕。
(三)我局依法监督企业召回不合格产品。目前企业已主动对已销售不合格食品采取召回等措施。
二、东莞市源泉纯净水有限公司生产的“优彤夏之泉 包装饮用水”产品
(一)东莞市源泉纯净水有限公司生产的“优彤夏之泉 包装饮用水”产品(商标:优彤夏之泉,规格型号:16.8L/桶,生产日期:2019年09月24日),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合格。
(二)我局执法人员对上述企业的生产场所实施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库存有上述同批次的“优彤夏之泉 包装饮用水”。经调查,该企业共生产了上述“优彤夏之泉 包装饮用水”747桶,已全部销售完毕。
(三)我局依法监督企业召回不合格产品。目前企业已主动对已销售不合格食品采取召回等措施。
三、东莞市阳之光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白玉咸干花生”产品
(一)东莞市长安兴鼎百货店销售的标称东莞市阳之光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白玉咸干花生”产品(商标:金华仕+图案,规格型号:223克/袋,生产日期:2018年11月20日),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合格。
(二)我局执法人员对上述企业的生产场所实施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库存有上述同批次的“白玉咸干花生”。经调查,该企业共生产了上述“白玉咸干花生”400袋,已全部销售完毕。
(三)我局依法监督企业召回不合格产品。目前企业已主动对已销售不合格食品采取召回等措施,共召回上述批次“白玉咸干花生”240袋。
四、东莞市添康健食品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有诚板栗饼”产品
(一)珠海市金湾区星旺商店销售的标称东莞市添康健食品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有诚板栗饼”产品(商标:/,规格型号:散装称重,生产日期:2019年06月28日),霉菌项目不合格。
(二)我局执法人员对上述企业的生产场所实施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库存有上述同批次的“有诚板栗饼”。该企业声称未生产过上述产品。
五、东莞市福隆旺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香蕉味面包”产品
(一)东莞市东城福盛食品店销售的标称东莞市福隆旺食品有限公司生产“香蕉味面包”产品(商标:/,规格型号:120克/袋,生产日期:2019年06月01日),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合格。
(二)我局执法人员对上述企业的生产场所实施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库存有上述同批次的“香蕉味面包”。经调查,该企业共生产了上述“香蕉味面包”800袋,其中6袋用于检验和留样,其余已全部销售完毕。
(三)我局依法监督企业召回不合格产品。目前企业已主动对已销售不合格食品采取召回等措施。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