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19年55号)

时间:2019-11-27 10:12 来源:市监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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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19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42期),涉及我市生产企业广东狮皇实业有限公司。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广东狮皇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狮皇金龙船白兰地”产品

佛山市南海区华南通商贸发展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广东狮皇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狮皇金龙船白兰地”产品(商标:/,规格型号:700ml/瓶,生产日期:2018年08月20日),酒精度项目不合格。

我局执法人员对该企业进行了立案调查,该企业生产假冒伪劣商品“狮皇金龙船白兰地”,酒精项目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根据《广东省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第十条第(十二)项的规定,违反了《广东省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第八条第二款的规定。鉴于该企业曾在2018年9月13日和2019年1月26日被原东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作出罚款以上行政处罚,且属同一违法情形,属于从重处罚的情形。依据《广东省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三款的规定,我局决定对其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5320元;2.并处违法生产、销售商品货值金额等值5320元的罚款。《行政处罚决定书》东市监罚〔2019〕Z611220801号。

该企业自查分析上述批次产品不合格的原因是工作人员操作不当,造成检验结果存在偏差,致使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针对上述问题,该企业采取以下整改措施:1.在生产过程中会经过多次反复检验酒精度结果;2.严格执行检验制度,做到合理合法。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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