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19年65号)

时间:2019-12-17 15:08 来源:市监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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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19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42期),涉及我市生产企业东莞市优益可食品有限公司、东莞市麦德好食品有限公司。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东莞市优益可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脆脆角”和“锅巴脆”产品

东莞市大朗华悦副食批发部销售的标称东莞市优益可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脆脆角”产品(商标:福胜客+图案,规格型号:38克/袋,生产日期:2019年08月19日)和“锅巴脆”产品(商标:福胜客+图案,规格型号:38克/袋,生产日期:2019年08月19日),大肠菌群项目均不合格。

我局执法人员对该企业进行了立案调查,该企业生产“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锅巴脆”和“脆脆角”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鉴于该企业被抽检的产品不合格项目“大肠菌群”易受运输和贮存环节影响等因素;其积极配合调查,积极召回和落实整改的情况,且暂未接到涉案产品质量投诉和发现涉案产品造成社会危害的情形,属于应当减轻处罚情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第一款的规定,我局决定对其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2480元;2.没收违法生产的“锅巴脆”400袋和“脆脆角”600袋;3. 处罚款30000元。                        

该企业自查分析上述批次产品不合格是运输环节、贮存条件导致。针对上述问题,该企业采取以下整改措施:吸取经验教训,加强管理,在运输环节上做到包装不损坏、防晒、防潮。

二、东莞市麦德好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晶山源新一代大老婆饼”产品

东莞市宇安美旺食品店销售的标称东莞市麦德好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晶山源新一代大老婆饼”产品(商标:晶山源+“图案”,规格型号:168克/袋,生产日期:2019年08月08日),酸价(以脂肪计)、霉菌项目不合格。

我局执法人员对该企业进行了立案调查,该企业生产经营酸价(以脂肪计)、霉菌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鉴于该企业主动召回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并积极整改违法行为,属于减轻裁量情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第一款的规定,我局决定对其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117.6元;2.没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晶山源新一代大老婆饼”6箱(30袋/箱,168克/袋);3.处罚款25000元。《行政处罚决定书》东市监罚〔2019〕Z41213004号。

该企业自查分析上述批次产品不合格的原因是其为新工厂,第一次生产,员工对工作不熟悉,冷却工序中空调温度过低且离出风口太近,且对大豆油密封储存不当。针对上述问题,该企业采取以下整改措施:1.对生产人员进行培训,提高操作技能,并由管理人员进行严格的监督;2.要求冷却间的空调温度不得低于25°C,且要求产品离空调冷气出风口2米以上;3.要求投入原料时投料员认真检查,开封后的原料必须密封完好。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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