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19年第44号),涉及我市生产企业东莞市仙乐食品有限公司。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东莞市仙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红油八宝菜
(一)太阳诱电(广东)有限公司B食堂购进的标称东莞市仙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红油八宝菜(商标:湘福,规格型号:计量销售,生产日期:2019年05月28日),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项目不合格。
(二)东莞市仙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我局依法给予该公司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2、并处罚款。
(三)、东莞市仙乐食品有限公司自查分析上述批次产品不合格的原因是:由于线路老化导致设备运转不正常,物料和食品添加剂搅拌不均匀。针对以上问题,该公司采取以下整改措施:检查供电线路,更换老化的电线。把食品添加剂溶于一定比例的水中再和物料一起均匀的加入搅拌机中搅拌,延长搅拌时间,让物料和食品添加剂能够充分搅拌均匀。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