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19年第44号),涉及我市生产企业东莞市仙乐食品有限公司。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东莞市仙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干拌丁(盐渍菜)
(一)、东莞市林云塑胶制品有限公司食堂购进的标称东莞市仙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干拌丁(盐渍菜)(商标:湘福,规格型号:散装,生产日期:2019年06月09日),苯甲酸项目不合格
(二)、东莞市仙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我局依法给予该公司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2、并处罚款。
(三)、东莞市仙乐食品有限公司自查分析上述批次产品不合格的原因是:人员操作不熟练造成搅拌不均匀。针对以上问题,该公司采取以下整改措施:加强人员培训,熟练操作工艺流程。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