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0年06号)

时间:2020-01-29 12:16 来源:本网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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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25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49期),涉及我市生产企业东莞市尚可佳食品有限公司、东莞万好食品有限公司、东莞市十全食品有限公司。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东莞市尚可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原味蛋糕”产品

  东莞市万和贸易有限公司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东莞市尚可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原味蛋糕”(商标:特妙+图案,规格型号:散装称重,生产日期:2019年09月19日),菌落总数项目不合格。

  我局执法人员对该企业进行了立案调查,该企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鉴于该企业一年内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累计受到三次处罚,属于从重裁量情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第一款及第一百三十四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其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680元;2.处罚款76000元;3.责令停产停业三天。《行政处罚决定书》东市监罚〔2020〕Z50119001号。

  该企业自查分析上述批次产品不合格的原因是客户在运输和储存的时候,条件不符合产品要求。针对上述问题,该企业采取以下整改措施:跟客户沟通,加强对运输和储存条件的把控。

  二、东莞万好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奶黄马拉卷”产品

  东莞市嘉荣超市有限公司道滘店销售的标称东莞万好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奶黄马拉卷”产品(商标:/,规格型号:240克/袋,生产日期:2019年03月25日),菌落总数项目不合格。

  我局执法人员对该企业进行了立案调查,该企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第一款的规定,我局决定对其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3465元;2.处罚款51000元。《行政处罚决定书》东市监罚〔2020〕Z50110001号。

  该企业自查分析上述批次产品不合格的原因是奶黄马拉卷馅料在使用前的蒸煮过程中,由于馅料经过冷冻,产品中心可能有小部分未完全加热,导致微生物不能完全杀灭;或馅料在使用过程放置在常温的时间过长,容易使微生物生长。针对上述问题,该企业采取以下整改措施:1.控制奶黄马拉卷馅料每次蒸煮的数量,并把馅料搅拌均匀,确保在蒸煮过程中均匀受热;2.每次蒸煮过的奶黄马拉卷馅料控制在1小时内使用完,避免使用时间过长导致微生物生长。

  三、东莞市十全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Peppito长崎风味蛋糕(抹茶味)”产品

  广东永辉超市有限公司白云百信广场店销售的标称东莞市十全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Peppito长崎风味蛋糕(抹茶味)”产品(商标:Peppito,规格型号:265克/袋,生产日期:2019年07月17日),菌落总数项目不合格。

  该企业向我局提交了召回报告,共召回上述不合格食品1300袋。我局执法人员对该企业进行了立案调查,该企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鉴于该产品在外市流通环节进行抽样,菌落总数项目不合格受储运环节影响,该企业改正违法行为并召回不合格的食品,未发现造成危害后果,未发现有主观恶意,未收到有消费者反馈不良反应,属于减轻裁量情形;该企业一年内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累计受到三次处罚,属于从重裁量情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第一款和第一百三十四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我局决定对其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1936元;2.处罚款50000元;3.没收“Peppito长崎风味蛋糕(抹茶味)”(生产日期:2019年07月17日)1300袋;4.停产三天。《行政处罚决定书》东市监罚〔2020〕Z10113X01号。

  该企业对上述批次产品不合格的原因进行了自查分析:该产品出厂检验合格,生产车间每天均有清洁、消毒,经查物流公司在装卸过程中存在抛、摔货物行为,并将该产品与重货物一同运输,在运输过程中受到重货物挤压造成产品包装变形,导致菌落总数超标。针对上述问题,该企业采取以下整改措施:对承运物流公司进行严格把控,做好产品分类和保护措施,避免重货物挤压产品,避免有抛、摔货物等装卸行为。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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