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0年22号)

时间:2020-04-22 16:22 来源:本网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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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20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14期)》(2020年第57号),涉及我市1家生产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标称东莞市大朗爽朗食品厂生产的“天泽蜜码包装饮用水”产品

  标称东莞市大朗爽朗食品厂生产的“天泽蜜码包装饮用水”(商标:天澤蜜碼+“图案”,规格型号:350ML/瓶,生产日期:2019-11-21)产品,溴酸盐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我局执法人员对该企业进行了立案调查,该企业生产溴酸盐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我局决定对其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5400元;2.处罚款60000元。《行政处罚决定书》(东市监罚〔2020〕Z20063号)。

  该企业自查分析上述批次产品不合格的原因是生产过程控制不严,臭氧系统出现问题,更换零件时导致臭氧浓度过高。针对上述问题,该企业采取以下整改措施:完善臭氧浓度监控检测制度,保证产品品质。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0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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