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0年25号)

时间:2020-05-25 17:22 来源:本网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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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8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18期)》(2020年第84号),涉及我市一家生产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东莞市久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纯蛋糕”产品

  东莞市久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纯蛋糕”(商标:清穆轩,规格型号:115克/袋,生产日期:2020-03-01)产品,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我局执法人员对该企业进行了立案调查,该企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鉴于2019年12月23日企业生产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被我局予以罚款等行政处罚,一年内因同一性质的违法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属于从重处罚情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第一款的规定,我局决定对其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1040元;2.处罚款85000元。《行政处罚决定书》(东市监罚〔2020〕Z20067号)。

  该企业自查分析上述批次产品不合格的原因是生产的工位工具清洁消毒不彻底导致的。针对上述问题,该企业采取以下整改措施:全方位对工位工具清洁消毒,并加强员工培训,指定相关人员负责并监督落实。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0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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