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0年31号)

时间:2020-07-06 17:06 来源:本网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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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17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22期)》(2020年第100号),涉及我市一家生产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东莞市隆辉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韩式绿豆饼”产品

  广州市团志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东莞市隆辉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韩式绿豆饼”(商标:趣可香,规格型号:散装称重,生产日期:2020-01-01)产品,霉菌和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我局执法人员对该企业进行了立案调查,该企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鉴于企业积极配合调查,未发现造成不良影响或质量投诉,且主动及时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的危害后果;产品在流通环节抽样,霉菌和酸价(以脂肪计)项目受储运流转中的不良影响较大,经查未发现企业生产质量控制环节存在过错,产品在检验合格后才出厂销售,企业积极对产品进行召回,属于减轻行政处罚情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第一款的规定,我局决定对其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800元;2.处罚款20000元。《行政处罚决定书》(东市监罚〔2020〕Z50519002号)。

  该企业自查分析上述批次产品不合格的原因是经销商在储存和运输过程中,储存和运输条件不符合产品要求。针对上述问题,该企业采取以下整改措施:跟经销商沟通,要保证储存和运输条件符合产品要求。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07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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