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0年72号)

时间:2020-12-10 17:30 来源:本网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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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0年34号),涉及我市1家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东莞市原油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浓香菜籽油”产品

  东莞市原油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浓香菜籽油”产品(商标:油佬,规格型号:5升/瓶,生产日期:2020年4月9日),过氧化值项目不合格。

  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公司进行了立案调查,该公司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鉴于当事人积极配合我局调查,如实交代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对照《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行政自由裁量权的适用规则》第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从轻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我局决定给予以下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1500元;2、处罚款51000元。(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东市监罚〔2020〕Z41209002号)

  该企业自查分析发现,造成检验不合格的原因是产品存放位置不当。针对上述问题,该企业对成品油及原材料的存放及入库加强管理,将所有产品存放在避光干燥卫生的地方,避免储存不当造成产品质量问题,确保产品质量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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