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15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41期)》( 2020年第208号),其中涉及我市生产企业东莞市冯佰宋食品有限公司。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标称东莞市冯佰宋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熟黄豆粉产品
标称东莞市冯佰宋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熟黄豆粉”(商标:/,规格型号:500g/包,生产日期:2020-08-11)产品,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我局执法人员对该企业进行了立案调查,该企业生产铅(以Pb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我局决定对其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500元;2.处罚款60000元。《行政处罚决定书》(东市监罚〔2020〕Z200105号)。
该企业对上述批次产品不合格的原因进行了排查分析,认为是所购入的原料黄豆带入导致的。针对上述问题,该企业已采取以下整改措施:1.逐步完善公司管理制度、市场监督机制,狠抓产品质量;2.严格控制生产风险,积极宣传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3.加强对食品原材料的管理,同时也加强采购食品的管理。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