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1年11号)

时间:2021-01-14 08:59 来源:本网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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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37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48期)》(2020年第257号),其中涉及我市生产企业东莞市锦业食品有限公司。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标称东莞市锦业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红枣面包产品

  东莞市峰云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东莞市锦业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红枣面包(商标:锦穗业+图案,规格型号:90克/袋,生产日期:2020-09-08)产品,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我局执法人员对该企业进行了立案调查,该企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第一款的规定,我局决定对其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生产的红枣面包118袋;2.没收违法所得210.9元;3.处罚款50000元。《行政处罚决定书》(东市监罚〔2021〕Z50104001号)。

  该企业对上述批次产品不合格的原因进行了排查分析,认为是储运条件控制不当,储运温度过高导致的。针对上述问题,该企业已采取以下整改措施:与物流运输的司机签订协议,保证运输条件符合产品安全要求;要求经销商按产品规定的贮存条件存放。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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