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29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1期)》(2021年第4号),其中涉及我市生产企业东莞市乐宝食品有限公司。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标称东莞市乐宝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老式绿豆冰棍、老式红豆冰棍和鲜奶棒产品
广州市黄埔区夏兴副食品店销售的标称东莞市乐宝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老式绿豆冰棍(商标:/,规格型号:75克/包,生产日期:2020-03-29)和老式红豆冰棍(商标:/,规格型号:75克/包,生产日期:2020-04-20)产品,菌落总数和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广州市黄埔区夏兴副食品店销售的标称东莞市乐宝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鲜奶棒(商标:/,规格型号:70克/包,生产日期:2020-04-28)产品,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我局对该企业进行立案调查,企业能提供该批次产品的原料查验、出厂检验和产品留样等材料,我局对上述该批次的留样产品进行抽检,检验结果为合格,企业自查分析该批次产品不合格的原因是流通环节造成的。经查明,因违法事实不能成立,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我局决定对其不予行政处罚,予以销案处理。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