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24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3期)》(2021年第32号),涉及我市一家生产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标称东莞市九洞山泉水有限公司生产的莞韵包装饮用水和百宝山泉包装饮用水产品
标称东莞市九洞山泉水有限公司生产的莞韵包装饮用水(商标:/,规格型号:16.8升/桶,生产日期:2020-10-20)、百宝山泉包装饮用水(商标:/,规格型号:18.9升/桶,生产日期:2020-10-21、2020-10-22)产品,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我局执法人员对该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库存有上述同批次的莞韵包装饮用水和百宝山泉包装饮用水产品。经调查,该企业共生产了上述莞韵包装饮用水221桶、百宝山泉包装饮用水(生产日期:2020-10-21)200桶、百宝山泉包装饮用水(生产日期:2020-10-22)200桶,其中各产品被抽样检验7桶,其余已全部销售完毕。我局依法监督企业召回不合格产品,该企业已主动对上述批次食品采取召回等措施,目前无召回的产品。
我局依法对该企业进行立案调查。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