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1年31号)

时间:2021-03-24 12:35 来源:本网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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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11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9期)》(2021年第61号),涉及我市一家生产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标称深圳市太港食品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生产的红薯淀粉产品

  惠州市天虹商场有限公司三环店销售的标称深圳市太港食品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生产的红薯淀粉(商标:/,规格型号:150g/袋,生产日期:2020-12-15)产品,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我局执法人员对该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在留样室发现有上述同批次的红薯淀粉产品留样96袋,并对上述批次产品的留样进行了抽样送检。经调查,该企业共生产了上述红薯淀粉995袋,其中企业用于检验和留样108袋,其余887袋已全部销售完毕。执法人员依法责令企业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召回。该企业对上述批次食品启动了召回,目前无召回的产品。

  我局依法对该企业进行立案调查。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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