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4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12期)》(2021年第75号),涉及我市一家生产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标称东莞鸿怡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布袋锅巴(经典原味)和布袋锅巴(川香麻辣味)产品
广州市黄埔区尹珍食品经营部销售的标称东莞鸿怡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布袋锅巴(经典原味)和布袋锅巴(川香麻辣味)(商标:荔冠,规格型号:158g/袋,生产日期:2020-08-01)产品,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我局执法人员向该企业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并对其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场检查未发现有上述同批次的布袋锅巴(经典原味)和布袋锅巴(川香麻辣味)产品,经查企业的生产投料记录、出厂检验记录、出库台账,亦未发现其有生产上述不合格产品的相关记录。该企业对产品真实性提出异议,否认生产销售过上述不合格产品,并向我局提供相关自证材料。
我局依法对该企业进行调查。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