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1年49号)

时间:2021-07-27 16:59 来源:本网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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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24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24期)》(2021年第156号),涉及我市四家生产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标称东莞市楠翔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豉油皇鸭掌产品

  东莞市虎门万悦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东莞市楠翔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豉油皇鸭掌(商标:味之郎+图案®,规格型号:250克/包,生产日期:2021-03-24)产品,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我局执法人员对该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库存有上述同批次的豉油皇鸭掌产品,现场告知企业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对上述批次产品进行召回。经调查,该企业共生产上述豉油皇鸭掌150包,已全部销售完毕。该企业对上述批次食品启动了召回,目前无召回的产品。

  我局依法对该企业进行立案调查。

  二、标称东莞市豆缘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日式の奶酪—奶酪芝士口味雪糕和花生牛轧雪糕产品

  汕头市金平区岳锐食品店销售的标称东莞市豆缘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日式の奶酪—奶酪芝士口味雪糕(商标:图形+文字,规格型号:65克/袋,生产日期:2021-01-08)和花生牛轧雪糕(商标:图形+文字,规格型号:68克/袋,生产日期:2021-01-08)产品,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我局执法人员对该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库存有上述同批次的日式の奶酪—奶酪芝士口味雪糕和花生牛轧雪糕产品,在其留样室发现有上述批次产品的留样各5袋,并对该留样产品进行执法抽样检验,及告知企业应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实施主动召回。经调查,该企业共生产上述日式の奶酪—奶酪芝士口味雪糕4980袋,其中企业用于出厂检验10袋、留样5袋和送第三方检验机构5袋,其余4960袋销售完毕;共生产上述花生牛轧雪糕9975袋,其中企业用于出厂检验10袋、留样5袋,其余9960袋销售完毕。该企业对上述批次食品启动了召回,目前无召回的产品。

  我局依法对该企业进行立案调查。

  三、标称东莞市乐宝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榴莲味夹心雪糕(爆浆榴莲)产品

  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方家园冷饮经营部销售的标称东莞市乐宝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榴莲味夹心雪糕(爆浆榴莲)(商标:金湾仔(图形商标),规格型号:85克/袋,生产日期:2021-03-29)产品,菌落总数和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我局执法人员对该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库存有上述同批次的榴莲味夹心雪糕(爆浆榴莲)产品,现场告知企业应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实施主动召回。经调查,该企业共生产上述榴莲味夹心雪糕(爆浆榴莲)3360袋,其中用于留样40袋,其余3320袋销售完毕。该企业对上述批次食品启动了召回,目前无召回的产品。

  我局依法对该企业进行立案调查。

  四、标称东莞市名屋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榴莲味软芙条(沙琪玛)和紫薯味软芙条(沙琪玛)产品

  中山市小榄镇浦鑫达食品商行销售的标称东莞市名屋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榴莲味软芙条(沙琪玛)和紫薯味软芙条(沙琪玛)(商标:名屋,规格型号:228克(内入8枚)/袋,生产日期:2021-03-05)产品,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我局执法人员对该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库存有上述同批次的榴莲味软芙条(沙琪玛)和紫薯味软芙条(沙琪玛)产品,现场责令企业应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对上述批次产品进行召回。经调查,该企业共生产上述榴莲味软芙条(沙琪玛)360袋、紫薯味软芙条(沙琪玛)180袋,已全部销售完毕。该企业对上述批次食品启动了召回,目前共召回榴莲味软芙条(沙琪玛)108袋、紫薯味软芙条(沙琪玛)36袋。

  我局依法对该企业进行立案调查。

  五、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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