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1年55号)

时间:2021-08-10 08:55 来源:本网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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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27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26期)》(2021年第171号),涉及我市三家生产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标称东莞市艺贝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戚风蛋糕(奶香味)和双拼蛋糕(巧克力味+奶香味)产品

  东莞市石碣伟顺食品批发部销售的标称东莞市艺贝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戚风蛋糕(奶香味)(商标:鑫千汇,规格型号:150克/袋,生产日期:2021-03-25),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东莞市耀兴实业投资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东莞市艺贝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双拼蛋糕(巧克力味+奶香味)(商标:鑫千汇,规格型号:150克/袋,生产日期:2021-05-07)产品,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我局执法人员对该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库存有上述同批次的戚风蛋糕(奶香味)和双拼蛋糕(巧克力味+奶香味)产品,在其留样室发现有上述批次产品的留样各1袋,现场责令企业应当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实施主动召回。经调查,除了留样的1袋,该企业共生产入库上述戚风蛋糕(奶香味)1100袋、双拼蛋糕(巧克力味+奶香味)800袋,均已全部销售完毕。该企业对上述批次食品启动了召回,目前无召回的产品。

  我局依法对该企业进行立案调查。

  二、标称东莞市凤岗九香食品厂生产的江米条(糕点)产品

  深圳市天源隆商贸有限公司新二店销售的标称东莞市凤岗九香食品厂生产的江米条(糕点)(商标:凤岗九香+“图案”,规格型号:130克/袋,生产日期:2021-03-07)产品,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我局执法人员对该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库存有上述同批次的江米条(糕点)产品,现场责令企业应当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实施主动召回。经调查,该企业共生产上述江米条(糕点)600袋,已全部销售完毕。该企业对上述批次食品启动了召回,目前无召回的产品。

  我局依法对该企业进行立案调查。

  三、标称东莞市喜香圆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瓜子酥产品

  东莞市唐达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东莞市喜香圆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瓜子酥(商标:优戴尔+“图案”,规格型号:30克/袋,生产日期:2021-03-11)产品,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我局执法人员对该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库存有上述同批次的瓜子酥产品,现场责令企业应当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实施主动召回。经调查,该企业共生产上述瓜子酥1800袋,已全部销售完毕。该企业对上述批次食品启动了召回,目前无召回的产品。

  我局依法对该企业进行立案调查。

  四、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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