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1年78号)

时间:2021-10-19 18:20 来源:本网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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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1年第46号),涉及东莞市汉坤餐饮服务有限公司。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东莞市汉坤餐饮服务有限公司购进的乔家厨师老陈醋(酿造食醋)

  (一)东莞市汉坤餐饮服务有限公司购进的标称清徐县奥林醋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乔家厨师老陈醋(酿造食醋)(生产日期:2021-04-09,规格型号:420ml/瓶,商标:王宏),不挥发酸(以乳酸计)项目不合格。

  (二)东莞市汉坤餐饮服务有限公司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乔家厨师老陈醋(酿造食醋)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本局决定现对该公司违法行为责令改正,并给予当事人行政处罚如下:没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乔家厨师老陈醋(酿造食醋)349瓶。

  (三)东莞市汉坤餐饮服务有限公司在收到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后,立即对已销售的该批不合格食品进行召回,并进行认真分析,查找原因:对供应商进货渠道把关不到位及评估不到位。该公司在规定时间内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如下整改:对采购的进货渠道及供应商进行全面评估,并更换供应商。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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