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食品餐饮、流通、和生产小作坊及小摊贩环节监督抽检工作,共抽检饼干、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蜂产品、糕点、罐头、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糖、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特殊膳食食品、调味品、饮料、婴幼儿配方食品等1084批次样品,抽样检验合格1048批次,不合格样品36批次(见附件)。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东莞市桥头平记蔬菜档销售的绿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深圳有限公司。
二、东莞市常平宜记蔬菜档销售的姜, 克百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三、东莞市常平金富源海鲜店销售的九节虾(海水),呋喃唑酮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四、东莞市清溪潇湘刘厨餐饮店销售的高粱酒,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东莞市质量监督检测中心。
五、东莞市东城金盆水产档销售的泥鳅(大)(淡水鱼),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比沙星之和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科学院测试分析研究所(中国广州分析测试中心)。
六、东莞市常平畅通餐饮店销售的手撕鸡,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东莞市质量监督检测中心。
七、东莞市桥头谢记蔬菜档销售的绿豆芽,铅(以Pb计)、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深圳有限公司。
八、东莞市常平浪琪餐饮店销售的白切鸡(半只)(不含米饭,加热请备注),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东莞市质量监督检测中心。
九、东莞市常平浪琪餐饮店销售的招牌手撕鸡(半只)(不含米饭), 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东莞市质量监督检测中心。
十、东莞市南城宏景尚品烧鹅濑粉店销售的尚品葱油鸡,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东莞市质量监督检测中心。
十一、东莞市东城惠兰水产店销售的泥鳅(淡水鱼), 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比沙星之和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科学院测试分析研究所(中国广州分析测试中心)。
十二、东莞市万江德发饮食店销售的白切鸡,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东莞市质量监督检测中心。
十三、东莞市莞城农园豆制品店销售的黄豆芽, 铅(以 Pb 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深圳市中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十四、东莞市常平渝溪面馆销售的凉面(加大份)、凉皮(加大份),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东莞市质量监督检测中心。
十五、东莞市东坑秀鹏冻肉店销售的标称龙海市成凤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秋刀鱼,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初检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复检机构为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十六、东莞市南城鸭仔餐饮店销售的四分之一白切鸭(没带米饭)、四分之一脆皮烧鸭(没带米饭),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东莞市质量监督检测中心。
十七、东莞市莞城亚青蔬菜档销售的绿豆芽,铅(以 Pb 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深圳市中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十八、东莞市东城国兴水产经营部销售的泥鳅(小)(淡水鱼)、泥鳅(大)(淡水鱼), 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比沙星之和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科学院测试分析研究所(中国广州分析测试中心)。
十九、东莞市万江胜记饮食店销售的老牌白切鸡, 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东莞市质量监督检测中心。
二十、东莞市莞城余红餐饮店销售的烧鸭/例,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东莞市质量监督检测中心。
二十一、东莞市莞城樟礼酸辣粉店销售的凉皮,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东莞市质量监督检测中心。
二十二、东莞市南城山木彬饮食店销售的白切走地阉鸡例盘、招牌白切番鸭例盘,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东莞市质量监督检测中心。
二十三、东莞市南城大掌柜餐饮店销售的秘制凉皮,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东莞市质量监督检测中心。
二十四、东莞市万江永晟餐饮店销售的烧鸭、白切鸡,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东莞市质量监督检测中心。
二十五、东莞市黄江欣爱面馆销售的凉拌藕片、大碗凉皮,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东莞市质量监督检测中心。
二十六、东莞市樟木头恒灏波餐饮店销售的【例牌】酱香焖鸭,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东莞市质量监督检测中心。
二十七、东莞市樟木头来记餐饮店销售的烧鸭/斤、白切鸡/斤,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东莞市质量监督检测中心。
二十八、东莞市石碣黄氏正轩甜品店销售的凉拌莲藕,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东莞市质量监督检测中心。
二十九、东莞市樟木头阿杏餐饮店销售的坛香外婆菜&饭团,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东莞市质量监督检测中心。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相关单位立即停止销售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应尽量选择综合性商场、生鲜超市、大型农产品市场等正规途径购买鲜活农产品,购买时应注意选择市场上公示抽检合格的摊位和品种,主动索要并保存好购货票据。为保持鲜活农产品的营养和风味,建议按需购买、尽快食用。消费时应注意食物种类多样化,不偏食,促进人体对各类营养物质的均衡吸收。食用农产品在冷藏条件下的保鲜效果优于常温,但不同品种应尽量分开保存,以免造成病原体的相互污染。食用水产品时要充分加热,以防范致病菌和寄生虫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的危害。不食用感官不新鲜的水产品,以防止残留的有害物质侵入人体。
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关注食品抽检信息公布,如发现危害社会公众的食品及其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举报投诉电话12345。
特此通告。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