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1年99号)

时间:2021-12-10 14:09 来源:本网 访问量:-
【字体: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28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46期)》(2021年第237号),其中涉及我市生产企业东莞市鑫利源食品厂。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标称东莞市鑫利源食品厂生产的黄金豆产品

  湛江市赤坎方一新副食品商行销售的标称东莞市鑫利源食品厂生产的黄金豆(商标:佰香特+图案,规格型号:散装称重,生产日期:2021-08-06)产品,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我局执法人员对该企业进行了立案调查,该企业在生产黄金豆产品时,有按要求进行出厂检验,检验结论为合格。因未有证据证明企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违法事实不成立。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决定程序》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我局对其给予不予行政处罚。

  该企业对上述批次产品不合格的原因进行了自查分析,认为是经销商储存不当导致的。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10日


相关文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