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食品销售、餐饮、生产环节监督抽检工作,共抽检饼干、餐饮食品、豆制品、酒类、食用农产品、速冻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等食品1000批次样品,抽样检验合格985批次,不合格样品15批次(见附件)。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东莞市大朗黄佩纯水产品档销售的泥鳅,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州广电计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二、东莞市大朗沈记海鲜档销售的花甲,氯霉素、氟苯尼考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州广电计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三、东莞市松山湖珊珊水果档销售的沙糖桔,苯醚甲环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州广电计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四、东莞市大朗黄庆蔬菜档销售的白菜,氟虫腈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州广电计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五、东莞欧尚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小黄姜,铅(以 Pb 计)、镉(以 Cd 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销售的白壳鲜鸡蛋,甲硝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州广电计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六、东莞市道滘玉松海鲜档销售的鲈鱼(淡水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七、东莞市长安丽强蔬菜档销售的萝卜,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八、东莞市虎门温记副食店销售的标称龙海市日利发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美国青豌豆(蒜香味),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食安天下(广东)食品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九、东莞市大岭山瑞珠鱼档销售的花甲,氯霉素、氟苯尼考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食安天下(广东)食品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十、东莞市大岭山客尚百货店销售的标称龙海市日利发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美国青豌豆(香辣味),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食安天下(广东)食品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十一、东莞市厚街根生蔬菜档销售的土鸡蛋、走地鸡蛋,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深圳市通量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十二、东莞市常平光宏水果店销售的香蕉,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中检达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十三、东莞市得蚝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购进的甲鱼(淡水),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中检达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相关单位立即停止销售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应尽量选择综合性商场、生鲜超市、大型农产品市场等正规途径购买鲜活农产品,购买时应注意选择市场上公示抽检合格的摊位和品种,主动索要并保存好购货票据。为保持鲜活农产品的营养和风味,建议按需购买、尽快食用。消费时应注意食物种类多样化,不偏食,促进人体对各类营养物质的均衡吸收。食用农产品在冷藏条件下的保鲜效果优于常温,但不同品种应尽量分开保存,以免造成病原体的相互污染。食用水产品时要充分加热,以防范致病菌和寄生虫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的危害。不食用感官不新鲜的水产品,以防止残留的有害物质侵入人体。
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关注食品抽检信息公布,如发现危害社会公众的食品及其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举报投诉电话12345。
特此通告。
附件1_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2022年第14号).pdf
附件2 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2022年第14号).pdf
附件3_关于部分检验依据、项目的说明(2022年第14号).pdf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0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