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2年第16号)

时间:2022-04-14 09:28 来源:本网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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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食品销售、餐饮环节监督抽检工作,共抽检粮食加工品、方便食品、食用农产品、饮料、水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等食品813批次样品,抽样检验合格801批次,不合格样品12批次(见附件)。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东莞市大朗张环龙蔬菜档销售的姜,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州广电计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二、东莞市大朗胡欢百货店销售的标称龙海市日利发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美国青豌豆(蒜香味),酸价(以脂肪计)(KOH)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初检机构为广州广电计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复检机构为广州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

  三、东莞市大朗富家百货商场销售的标称湖南飘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青豌豆(蒜香味),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州广电计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四、东莞市松山湖番茄日用品店销售的标称平江县吴彬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网红辣棒,菌落总数不符合产品执行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广州广电计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五、东莞市万江致富食品商行销售的标称潮安区庵埠本昌食品厂生产的虾仔面(焙烤型膨化食品),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六、东莞市万江隆发水产品店销售的基围虾,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七、东莞市亿发百货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广东众亿食品工业有限公司(分装)生产的妙酸奶梅,二氧化硫残留量、苋菜红、红色着色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 的比例之和(苋菜红、胭脂红、新红和赤藓红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食安天下(广东)食品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八、东莞市虎门辉楷粮油店销售的土鸡蛋,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食安天下(广东)食品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九、东莞市企石辉佳副食店销售的标称中山市百富食品饮料有限公司生产的椰汁牛乳饮品,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广东省质量监督食品检验站)。

  十、东莞市石排桦喜百货店销售的瘦肉,氯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广东省质量监督食品检验站)。

  十一、东莞市福满楼餐饮有限公司购进的饺子皮,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广东省质量监督食品检验站)。

  十二、东莞市厚街毋米粥饮食店购进的花甲王,氯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深圳市通量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相关单位立即停止销售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应尽量选择综合性商场、生鲜超市、大型农产品市场等正规途径购买鲜活农产品,购买时应注意选择市场上公示抽检合格的摊位和品种,主动索要并保存好购货票据。为保持鲜活农产品的营养和风味,建议按需购买、尽快食用。消费时应注意食物种类多样化,不偏食,促进人体对各类营养物质的均衡吸收。食用农产品在冷藏条件下的保鲜效果优于常温,但不同品种应尽量分开保存,以免造成病原体的相互污染。食用水产品时要充分加热,以防范致病菌和寄生虫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的危害。不食用感官不新鲜的水产品,以防止残留的有害物质侵入人体。

  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关注食品抽检信息公布,如发现危害社会公众的食品及其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举报投诉电话12345。

  特此通告。

  附件1 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2022年第16号).pdf

  附件2 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2022年第16号).pdf

  附件3 关于部分检验依据、项目的说明(2022年第16号).pdf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0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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