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2年33号)

时间:2022-07-18 09:16 来源:本网 访问量:-
【字体: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8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12期)》(2022年第75号)、《关于13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15期)》(2022年第85号),其中涉及我市生产企业东莞市庆成食品有限公司、东莞市隆昌食品有限公司、东莞市常平福佳食品厂。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标称东莞市庆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莞邑合桃酥饼干产品

  潮州市湘桥区叶果林食品商行销售的标称东莞市庆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莞邑合桃酥饼干(商标:粤米琪+图案,规格型号:586克(g)/袋,生产日期:2022-01-08)产品,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我局执法人员对该企业进行了立案调查,该企业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第一款规定,我局责令其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420元;3.处罚款50000元。《行政处罚决定书》(东市监罚﹝2022﹞Z40624003号)

  该企业对上述批次产品不合格的原因进行了自查分析,认为是个别员工卫生意识松懈,企业管理细节不到位,员工卫生手套接触了别的生产工具后没有及时消毒导致的。针对上述问题,该企业采取以下整改措施:一是企业严格管控各关键控制点;严格把控全车间卫生情况;员工实行岗位责任制,谁出问题,谁负责;二是继续加强对员工的质量卫生生产知识培训,巩固员工的质量卫生意识;三是与物流公司及经销商进行沟通,要求其加强对货物在运输中的保护,避免货物在运输中破损;四是促请商家务必提高改善仓库与店面储存措施,确保存放食品地方阴凉干燥。

  二、标称东莞市隆昌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奶盐味梳打饼干产品

  广州市花都区狮岭乐吉鲜百货商场销售的标称东莞市隆昌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奶盐味梳打饼干(商标:英皇+图案,规格型号:380克/袋,生产日期:2021-09-11)产品,广州市乐乐特百货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东莞市隆昌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奶盐味梳打饼干(商标:图形商标,规格型号:380克/袋,生产日期:2021-09-11)产品,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我局执法人员对该企业进行了立案调查,该企业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三)项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我局责令其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1350元;2.处罚款50000元。《行政处罚决定书》(东市监罚﹝2022﹞Z20054号)

  该企业对上述批次产品不合格的原因进行了自查分析,认为是运输及储存过程温度过高导致的。目前该企业已倒闭。

  三、标称东莞市常平福佳食品厂生产的海苔肉松面包产品

  广州市番禺区洛浦万暖百货店销售的标称东莞市常平福佳食品厂生产的海苔肉松面包(商标:尚麦轩+图案,规格型号:散装称重,生产日期:2021-12-23)产品,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我局执法人员对该企业进行了立案调查,经广州市番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证实,其不合格原因为销售方广州市番禺区洛浦万暖百货店储存不当引起。当事人可提供上述批次产品的生产、销售等相关资料,证明已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我局对其不予行政处罚处理。

  该企业对上述批次产品不合格的原因进行了自查分析,认为是市场运输、储存不当导致的。针对上述问题,该企业采取以下整改措施:要求经销商对所有货架台面地板等进行卫生清扫、消毒、杀菌,同时要求员工对进销存各环节严格检查把控。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7月18日     


相关文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