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3年18号)

时间:2023-03-22 09:01 来源:本网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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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6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5期)》(2023年第39号),其中涉及我市生产企业东莞市三富食品有限公司。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标称东莞市三富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芝麻味沙琪玛产品

  中山火炬开发区惠之选百货店销售的标称东莞市三富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芝麻味沙琪玛(商标:达富荣+“图案”,规格型号:散装称重,生产日期:2022-06-27)产品,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我局执法人员对该企业进行了立案调查。经中山市人民政府西区街道办事处查明,是中山市利鑫源五谷坊将油脂腐败的涉案批次食品“芝麻味沙琪玛”销售给中山火炬开发区惠之选百货店。因无法排除非生产厂家因素导致检测不合格,故无法认定是生产厂家的违法行为,违法事实不成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和《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我局对其不予行政处罚。对当事人提前清理处置本次涉案食品的留样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责令当事人改正,不予行政处罚。

  该企业对上述批次产品不合格的原因进行了自查分析,认为是:经销商将涉案食品放置于阳光直射的位置暴晒,导致食品的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合格。针对上述问题,该公司对经销商进行评估,并要求所有的经销商在经营其食品中,避免食品置于太阳直射的位置。同时,厂家对贮油罐进行定时清洗,做好采购油原料的批次检验控制,生产过程对油温进行关键监测。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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