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佳节,人月两团圆,各地过中秋节有着提灯笼、赏月、吃月饼等习俗。为了保障广大消费者吃得安全、放心,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销售、餐饮、生产环节组织抽检应节美食月饼共442批次样品,其中销售环节197批次、餐饮环节6批次、生产环节239批次,抽样检验结果为合格,具体抽检情况见附件。
中秋节月饼食品安全消费提示: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消费者一、在选购月饼时应当通过正规可靠渠道购买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不要购买无生产者名称、地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二、不要过量囤积月饼,要按照产品包装上标示的方法注意保存和及时食用,不食用超过保质期的月饼。三、食用月饼前,要查看其外观是否正常,有无异味、霉变等,发现异常不要再食用。另外,食用月饼要适量,不可用月饼代替正餐。要因人而异,糖尿病、高血压、高血脂等特殊人群,即使是食用 “无糖月饼”,也要严格控制食用量,不可多吃。
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关注食品抽检信息公布,如发现危害社会公众的食品及其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举报投诉电话12345。
特此通告。
附件: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2023年第66号).pdf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