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4年第26号)

时间:2024-05-09 09:31 来源:本网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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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4年第13号),涉及我市1家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东莞市嘉洲丰盛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盐焗鸡翅”

  东莞市嘉洲丰盛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盐焗鸡翅”(商标:嘉洲鸡及图形商标,规格型号:200g/袋,生产日期:2023年11月7日),菌落总数项目不合格。

  我局执法人员对该企业进行了立案调查。经查明,当事人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综合本案事实和裁量,我局决定对其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处罚款50000元;2、没收违法所得8568元。《行政处罚决定书》东市监处罚〔2024〕Z101231001号。

  该企业进行了自查分析,造成不合格的原因是工程维修防护控制措施不严谨及公司管理不到位。针对产品不合格的问题,该企业采取以下整改措施:1、公司所有相关工程改造、设备维护维修等均需要报备,指定专人负责监督管理;2、加强公司内部组织管理,建立相应考核机制,加强现场作业卫生控制,保障产品质量卫生。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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