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4年31号)

时间:2024-07-09 09:13 来源:本网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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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0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4年第22期),其中涉及我市生产企业东莞市东鼎源食品有限公司。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标称东莞市东鼎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沙琪玛(鸡蛋原味)

  鹤山市悦家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东莞市东鼎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沙琪玛(鸡蛋原味)(商标:咔啰卡曼+图案,规格型号:360克/袋,生产日期:2024-02-28)产品,其中大肠菌群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经查,鉴于大肠菌群项目不合格指标受到食品生产、包装、运输、储存、摆卖销售等环节影响;当事人提供了生产记录、出厂检验报告、销售记录及相关合同等资料,证明其已履行主体责任,当事人生产质量控制环节未发现存在过错,产品检验合格后出厂销售;广东三溢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出具情况说明证明其在运输过程中对涉案产品装卸不当,高埗分局认定其装卸不当导致涉案批次产品抽检不合格,并作出行政处罚(《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东市监处罚〔2024〕230628Y01号)。综上,无充分证据证明涉案批次产品抽检不合格原因是由当事人所致,当事人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违法事实不成立,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

  该企业进行了自查分析,造成不合格的原因是货运承运商广东三溢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对食品装卸不当。针对产品不合格的问题,该企业采取以下整改措施:要求货运承运商吸取教训,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出现问题需及时反馈厂家及时处理。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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