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工作要求,现将1批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标称东莞市永益食品有限公司委托生产的凤球唛食用玉米淀粉
威宁县振西天和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东莞市永益食品有限公司委托生产的凤球唛食用玉米淀粉(商标:凤球唛和图形,规格型号:200 克/袋,生产日期:2024-02-28)产品,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对该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现场对该企业的生产车间、成品仓库、留样室等场所进行检查,现场未发现有上述批次的产品库存。经调查,该企业共委托生产了上述批次“凤球唛食用玉米淀粉”120箱(40袋/箱)。由于经销商已全部销售完毕,已进行召回,共召回产品6箱19袋。
我局依法对该企业进行立案调查。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