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17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2期)》(2019年第13号),涉及我市一家生产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广东狮皇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狮皇金龙船白兰地产品
佛山市南海区华南通贸易发展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示为广东狮皇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狮皇金龙船白兰地”(商标:/,规格:700ml/盒,生产日期:2018-05-15),酒精度项目不合格。
我局执法人员对该企业进行了立案调查,该企业生产假冒伪劣商品的行为,违反了《广东省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第八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广东省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三款的规定,我局决定对其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2、并处罚款。《行政处罚决定书》(东)食药监食罚〔2018〕J3122101号。
该企业自查分析上述批次产品不合格的原因是该企业产品检验操作人员操作不当,导致产品酒精度检验结果不准确出厂。针对上述问题,该企业采取以下整改措施:加强人员培训,严格执行检验制度,产品多次检验合格才准予出厂。我局对企业组织复查,复查结果合格。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