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知识产权局专利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标准表(2014年试行版)

时间:2019-12-24 15:14 来源:本网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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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违 法 行 为

法 律 依 据

1

假冒专利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63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84条

2

为侵犯专利权提供便利条件行为

《广东省专利条例》第53条、25条

3

重复侵犯同一专利权行为

《广东省专利条例》第54条、37条

4

滥用专利权行为

《广东省专利条例》第55条、39条

5

违法从事专利服务行为

《广东省专利条例》第56条、43条

假冒专利行为

序号

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违法程度

违法情节

处罚裁量标准

1

(一)在未被授予专利权的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标注专利标识,专利权被宣告无效后或者终止后继续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标注专利标识,或者未经许可在产品或者产品包装上标注他人的专利号;(二)销售第(一)项所述产品;(三)在产品说明书等材料中将未被授予专利权的技术或者设计称为专利技术或者专利设计,将专利申请称为专利,或者未经许可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公众将所涉及的技术或者设计误认为是专利技术或者专利设计;(四)伪造或者变造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者专利申请文件;(五)其他使公众混淆,将未被授予专利权的技术或者设计误认为是专利技术或者专利设计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三条:假冒专利的,除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外,由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责令改正并予公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四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84条。

轻微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于情节轻微:(1)初次违法,假冒的专利产品尚未出售,或假冒产品的总价值在1万元以下的;(2)销售不知道是假冒专利的产品,并且能够证明该产品合法来源的;(3)其他属于情节轻微的情形。

责令改正并予以公告,没收违法所得。

一般

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属于情节一般:(1)非法经营数额在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2万元以下的;(2)给专利权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下的;(3)专利权被宣告全部无效、专利权期满、专利权人声明放弃专利权或专利权因未缴年费终止,逾期但不满6个月而标称或标注专利的;(4)其他依法从轻处罚的情形。

责令改正并予公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下罚款。

较重

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属于情节较重:(1)非法经营数额在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2)给专利权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3)专利权被宣告全部无效、专利权期满、专利权人声明放弃专利权或专利权因未缴年费终止,逾期6-12个月而标称或标注专利的;(4)其他依法不属于从轻或从重处罚的情形。

责令改正并予公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严重

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属于情节严重:(1)非法经营数额在10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的,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5万元以上8万元以下的;(2)给专利权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2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3)专利权被宣告无效、专利权届满、专利权人声明放弃专利权或专利权因未缴年费终止,逾期12个月以上而标称或标注专利的;(4)其他依法从重处罚的情形。

责令改正并予公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0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的罚款。

特别严重

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属于情节特别严重:(1)非法经营数额在1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或违法所得数额8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2)给专利权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3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3)违法情节恶劣,屡教不改的;(4)其他依法属于特别严重的情形。

责令改正并予公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3倍以上4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为侵犯专利权提供便利条件行为

序号

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违法程度

违法情节

处罚裁量标准

2

为侵犯专利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的。

《广东省专利条例》第五十三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为侵犯专利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的,由专利行政部门责令行为人停止该行为。

《广东省专利条例》第二十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所列侵权行为提供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运输、仓储等便利条件。

一般

为专利侵权提供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运输、仓储等便利条件。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重复侵犯同一专利权行为

序号

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违法程度

违法情节

处罚裁量标准

3

认定专利侵权的行政处理决定、民事判决或者仲裁裁决生效后,侵权人再次侵犯同一专利权,扰乱市场秩序的。

《广东省专利条例》第五十四条:认定专利侵权的行政处理决定、民事判决或者仲裁裁决生效后,侵权人再次侵犯同一专利权,扰乱市场秩序的,由专利行政部门按照本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理,没收违法所得,并可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广东省专利条例》第三十七条。

一般

违法所得数额在5万元以下或者给权利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下的。

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较重

违法所得数额在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或者给权利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的。

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3倍以上4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5万元以上8万元以下罚款。

严重

违法所得数额在10万元以上或者给权利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15万元以上的。

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4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8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滥用专利权行为

序号

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违法程度

违法情节

处罚裁量标准

4

(一)以现有技术或者现有设计申请专利并获得专利授权后,向专利行政部门提出专利侵权的处理请求;(二)强制专利实施被许可人购买其他专利使用权;(三)强制专利实施被许可人只能将基于专利权人专利作出的改进专利卖回给专利权人;(四)禁止专利实施被许可人对该专利的有效性提出异议。

《广东省专利条例》第五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的,由专利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广东省专利条例》第三十九条。

轻微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于情节轻微:(1)专利行政部门查处前,主动撤回或对被请求人生产和经营造成影响较小,情节较轻的;(2)强制专利实施被许可人购买其他专利使用权,尚未发生实际交易的;(3)强制回购专利,尚未发生实际交易的;(4)禁止专利实施被许可人对该专利的有效性提出异议。

警告,责令改正。

一般

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属于情节一般:(1)造成被请求人停产15日以内或具有对被请求人生产和经营造成较大影响的其它情节;(2)强制专利实施被许可人购买其他专利使用权2件以内或许可使用费在5万元以下的;(3)强制回购专利数量2件以内或回购费用在5万元以下的。

责令改正,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严重

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属于情节较重:(1)造成被请求人停产15日以上或具有对被请求人生产和经营造成严重影响的其它情节;(2)强制专利实施被许可人购买其他专利使用权2件以上或许可使用费在5万元以上的;(3)强制回购专利数量2件或回购费用在5万元以上的。

责令改正,处以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违法从事专利服务行为

序号

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违法程度

违法情节

处罚裁量标准

5

未依法取得专利服务的执业资质或者资格,以营利为目的从事专利服务。

《广东省专利条例》第五十六条: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未依法取得专利服务的执业资质或者资格,以营利为目的从事专利服务的,由专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可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广东省专利条例》第四十三条。

轻微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于情节轻微:(1)开展专利服务业务在10件(次)以下;(2)违法所得在3万元以下的。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2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一般

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属于情节一般:(1)开展专利服务业务10件(次)以上100件(次)以下的;(2)违法所得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2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较重

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属于情节严重:(1)开展专利服务业务100件(次)以上200件(次)以下:(2)违法所得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上4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5万元以上8万元以下罚款。

严重

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属于情节非常严重:(1)开展专利服务业务在200件(次)以上;(2)违法所得在20万元以上的。

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4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8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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