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概况
东莞市打击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能是:(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部署的打假任务,承担东莞市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检查和督促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活动工作的责任落实;(二)组织、协调、检查、监督、指导全市各相关的职能部门和镇(街)依法在生产领域和流通领域,开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活动;(三)制订全市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的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定打假行动方案,负责全市打假工作的统计报表和总结工作;(四)接受对制假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违法行为的投诉和举报,移送或依法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进行处理;(五)承办市人民政府和上级打假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情况
东莞市打击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共有编制数6名,其中财政供养的编内实有在职人员7人(2011年12月,我办根据东军转[2011]106号文件要求接收1名军转干部,但并未增加人员编制),无离退休人员、无聘用人员。
三、预算收支情况
2014年预算总收入175.97万元,总支出175.97万元,包括基本支出(人员和公用经费)145.97万元,一般专项经费支出30万元。
四、经费支出标准
在职人员公用经费执行标准3万元/人·年,无聘用人员,无留用执法执勤车。
五、项目支出安排情况
(一)支出总表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合计 |
|
合计 |
175.97 |
一 |
基本支出 |
145.97 |
2011701 |
行政运行(人员工资、公用经费等) |
145.97 |
二 |
一般专项支出 |
30 |
2011799 |
打假专项经费 |
30 |
(二)支出总表说明
上表按基本支出、一般专项支出和基建支出划分部门预算中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其中:基本支出包括:在职人员的工资津贴,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等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包括:打假专项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