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2017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

时间:2017-02-20 15:51 来源:本网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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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 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三、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四、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五、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支出具体情况

六、2017年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八、专业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七、部门收支总表

八、部门收入总表

九、部门支出总表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承担食品、药品、化妆品、保健食品质量检验任务。

(二)承担部分医疗器械、药用包装材料的质量检验任务。

(三)开展食品、药品化妆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药用包装材料的质量标准、检验方法等科研工作。

(四)指导食品、药品、化妆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等研究、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质量检验部门的业务技术工作;指导食品、药品、化妆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等快筛快检工作。

(五)承接食品、药品、化妆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洁净度等委托检验,提供检验技术服务;承担食品、药品、化妆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检验人员的技术培训工作。

(六)承担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工作。

(七)承担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东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设事业单位1个,其中,内设7个股室,无派出机构。

本份部门预算仅包括东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部本级预算。

三、人员情况

2017年,东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共有事业编制数62名,其中财政供养的编内实有在职人员51人(其中食品检测中心划转13人),随军家属2人。另外,有离退休4人,聘用人员18人,后勤服务人员12人。

第二部分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117.61万元。收入方面: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117.6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900.06万元,年初结转217.5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0万元,年初结转0万元。支出方面:科学技术支出36.1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987.1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4.29万元。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7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收入2900.06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1077.69万元,比2016年执行数增加436.71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支出结构情况

2017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支出3117.61万元,其中:科学技术支出36.19万元,占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987.13万元,占96%;住房保障支出94.29万元,占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支出具体情况

1.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1)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

①行政运行(科目编码:2101001)2017年预算数为1313.07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202.98万元,增长18.29%。

②其他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支出(科目编码:2101099)2017年预算数为1492.70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824.7万元,增长123.46%。

2. 住房保障支出

(1)住房改革支出

①住房公积金(科目编码:2210201)2017年预算数为94.29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50.01万元,增长112.94%。

三、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89.5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518.5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71.0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四、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7.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车购置费0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3.8万元,公务接待费4万元。本部门2017年计划出国组团数0个,0人次,本部门2017年计划出境组团数0个,0人次,计划购置公车0辆,公车保有数为1辆。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与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与上年持平,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无变化。公车购置费与上年持平,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无变化。公车运行维护费与上年持平,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无变化。公务接待费与上年持平,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无变化。

五、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支出具体情况

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无财政拨款支出

六、2017年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包括:科学技术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本部门2017年收支总预算3121.21万元。

(二)收入预算情况

本部门2017年收入预算3121.2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900.06万元,占92.9%;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3.60万元,占0.1%;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占0%;年初结转和结余217.55万元,占7%。

(三)支出预算情况

本部门2017年支出预算3121.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05.33万元,占61.04%;项目支出1215.88万元,占38.9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仅行政单位和参公事业单位填写)

2017年,部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71.08万元,主要是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部本级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86.0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02.86万元,占89.41%;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占0%;政府采购服务预算83.21万元,占10.59%。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16年底,本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1台(套)。

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1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7年本部门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共1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08.80万元。

八、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等。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表

请参见附件。2017年东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部门预算表(点击查看)

表号

表名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表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部门收支总表

部门收入总表

部门支出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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