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东莞市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办公室预算公开补充说明

时间:2018-08-22 10:56 来源:本网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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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东莞市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办公室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8年预算收支总计259.80万元,较上年增加38.33万元,增长17.31%,主要原因是2018年财政供养的编内实有在职人员比2017年增加1人。

  (二)财政拨款情况。

  东莞市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办公室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计259.80万元,较上年增加38.33万元,增长17.31%,主要原因是2018年财政供养的编内实有在职人员比2017年增加1人。

  1.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计259.8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预算259.8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预算0万元。

  2.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计259.80万元。分功能科目看: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行政运行215.40万元,较上年增加41.35万元,增长23.76%,主要原因是2018年财政供养的编内实有在职人员比2017年增加1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其他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支出30万元,较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14.40万元,较上年增加1.80万元,增长14.29%,主要原因是2018年财政供养的编内实有在职人员比2017年增加1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是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3.28万元,较上年减少5.16万元,下降27.98%,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一般性支出。其中:办公费3万元、印刷费1.50万元、邮电费0万元、差旅费2.80万元、会议费5.98万元、福利费0万元、日常维修费0万元、专用材料0万元、一般设备购置费0万元、办公用房水费0万元、电费0万元、办公用房取暖费0万元、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他费用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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