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酒类食品,下同)、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研究制定相关的实施办法,推动建立落实食品药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园区管委会负责的机制,建立食品药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负责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环节)的行政许可和监督管理,贯彻、制定食品安全管理规范并组织实施。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贯彻落实国家和省食品安全检查年度计划、重大整顿治理方案。承担食品安全状况调查、监测工作,发布与食品安全监管有关的信息。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重大专项治理和综合检查。负责对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行政许可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相关质量管理规范。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分类管理制度。组织开展相关产品不良反应(不良事件)监测工作。监督管理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反射性药品、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等特殊药品(以下简称特殊药品)。组织查处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在研制、生产、流通、使用等方面的违法行为,组织开展相关质量抽检工作,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开和处置制度。负责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推进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诚信体系建设。负责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推动对外交流与合作。组织、指导全市食品药品有关方面的监督管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指导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科研实验、临床试验和检验检测工作,并指导审批认证机构的业务工作。承担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对无证照生产、经营食品行为监督检查、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督促检查各镇(街道)、市属园区履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承办市人民政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及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东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内设13个机构(含12个科室和1个稽查局,其中稽查局内设3个大队,不含纪委监察派驻组(监察室)),1个直属分局(东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水乡分局),1个事业单位(东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市一级财政全额供给)。
本份部门预算仅包括东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部门(含内设机构、稽查局、纪委监察派驻组(监察室)、直属分局)本级预算,本部门的下属事业单位单独编列预算。
三、人员情况
2016年,东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有编制数192名(含政府聘员79名和纪检派驻3名)。财政实际全额供给在职人数104人(含纪检派驻3名)。另外,有退休17人,后勤服务人员4人,普通聘用人员69人。
第二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说明
本部门2016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678.24万元。收入方面: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678.2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558.84万元,年初结余结转119.40万元。支出方面,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534.6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3.64万元。
二、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6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收入5558.84万元,比2015年预算数减少525.94万元,比2015年执行数减少525.94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支出结构情况
2016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支出5558.84万元,其中: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415.20万元,占97.42%;住房保障支出143.64万元,占2.5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支出具体情况
1.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1)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
①行政运行(科目编码:2101001)2016年预算数为3448.74万元,比2015年预算数增加428.69万元,增长14.19%。
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科目编码:2101002)2016年预算数为335.10万元,比2015年预算数减少371.20万元,下降52.56%。
③药品事务(科目编码:2101012)2016年预算数为69.70万元,比2015年预算数增加69.70万元。
④化妆品事务(科目编码:2101014)2016年预算数为15万元,比2015年预算数增加15万元。
⑤食品安全事务(科目编码:2101016)2016年预算数为751万元,比2015年预算数减少1238.56万元,下降62.25%。
⑥其他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支出(科目编码:2101099)2016年预算数为795.66万元,比2015年预算数增加547.54万元,增长220.68%。
2.住房保障支出
(1)住房改革支出
①住房公积金(科目编码:2210201)2016年预算数为143.64万元,比2015年预算数增加22.89万元,增长18.96%。
三、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592.3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963.3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629万元,主要包括:其他工资、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
四、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5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15万元,公车购置费18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76万元,公务接待费50万元。本部门2016年计划出境团组数1个,5人次,计划购置公车1辆,公车保有数为20辆。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比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减少19.4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减少45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增加11.40万元,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我局因车改增加3辆执法执勤车辆。公务接待费增加14.20万元,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在尽量压缩陪同人次的基础上,预计接待人数和次数有所增加。
五、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支出具体情况
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支出为0。
六、2016年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其他收入和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包括: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本部门2016年收支总预算5750.64万元。
(二)收入预算情况
本部门2016年收入预算5750.6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558.84万元,占96.66%;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年初结转和结余191.80万元,占3.34%。
(三)支出预算情况
本部门2016年支出预算5750.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11.78万元,占64.55%;项目支出2038.86万元,占35.45%。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6年,部门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48.81万元,主要是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6年,部门本级的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3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80万元,占54.05%;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53万元,占45.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