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总局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财政部等4部委《涉企收费清理情况专项检查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6-08-11 09:56 来源:本网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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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检办财函〔2016〕1041号

各直属检验检疫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认监委、标准委,总局各司局,各直属挂靠单位: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制定的《涉企收费清理情况专项检查方案》(见附件1),总局研究制定了《2016年质检系统涉企收费清理情况专项检查方案》(见附件3)。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和当地政府做好涉企收费清理检查工作,认真梳理和总结收费工作,如实反映收费情况,真实、客观、及时提供相关信息。

二、各单位要按照《2016年质检系统涉企收费清理情况专项检查方案》认真组织自查,做好迎接检查的准备。

三、各单位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严肃整改,严格依法依规收费。

 

附件:1.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民政部关

于印发《涉企收费清理情况专项检查方案》的通知

(财税〔2016]76号)

2. 2013年以来国家出台的普遍性降费政策和贯彻落实

文件

3. 2016年质检系统涉企收费清理情况专项检查方案

 

 

 

质检总局办公厅

2016年7月29日


                 1.财税〔2016]76号
                 2.2013年以来国家出台的普遍性降费政策和贯彻落实

                 3.2016年质检系统涉企收费清理情况专项检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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