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实施专利转化专项计划助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通知》《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转发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第一批中央财政2021年服务业发展资金(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经申报受理、形式审核、征求意见、社会公示等程序,现对2021年、2022年批次中央财政服务业发展资金专利转化专项后补助项目进行补助,向中科晶益(东莞)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等四家单位拨付补助资金,合计61100元。(补贴单位及金额详见附件)
特此通知
附件:中央财政服务业发展资金专利转化专项后补助项目(2021、2022年批次)补助清单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9月14日
(联系方式:知识产权促进科周颖,26986718)
附件:中央财政服务业发展资金专利转化专项后补助项目(2021、2022年批次)补助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