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行政许可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和有关要求,现公告本单位2025年度行政许可的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欢迎您客观、真实地对是否存在以下问题进行反映:
1.没有依照法定权限、程序、条件进行审批,或变相实施行政许可,实施了广东政务服务网公开的行政许可事项之外的行政许可事项的;
2.没有公开公示行政许可实施主体、依据、条件、期限、流程、裁量标准、收费标准和申请材料、申请办法、申请书格式文本、咨询投诉方式等或公开公示不明确的;
3.受理条件和程序不规范,公开的咨询电话无效或无人接听,接听但不能做到一次性告知,要求多次补充申请材料的;
4.办理效率低下,办理流程复杂,擅自增加行政许可条件、环节的;
5.不能按期限办理行政许可,不能及时、客观地调查处理投诉举报的;
6.工作人员索取或收受礼物、好处的;
7.实施行政许可过程中要求申请人购买指定商品或者接受指定人员、组织提供服务的,或者要求申请人参加不必要的付费培训、会议等的;
8.依法需要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的事项,工作人员指定或者变相指定人员或单位提供的;
9.没有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依法有效实施监督检查的;
10.没有必要设立行政许可,可以取消或采取事后监管等其他管理方式、调整由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自律管理、通过技术标准或管理规范能有效管理的;
11.行政许可事项不能实现“最多跑一次”的;
如您认为在行政审批实施过程中还存在其他问题,欢迎一并提出意见建议。我们将对您反映的情况和您的个人信息予以保密。
感谢对我市行政审批评价工作的大力支持!
附件: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
举报电话:0769-26986626(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来信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东莞大道南城段112号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策法规科
邮编:523000
电子邮箱:dgamrfgk@163.com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3月30日
本公告期限不少于15个工作日。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度行政许可
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
根据《广东省行政许可监督管理条例》要求,现将我局2025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行政审批改革任务落实情况
1.2025年市本级取消、下放、认领、修订行政许可事项落实情况。为落实《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实施细则》等文件规定(附件),根据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统筹,自2025年3月10日起,对食品经营事项进行相应调整,原五个食品经营许可证事项取消【分别为:食品经营许可证核发(实施申请人承诺制的小餐饮)、食品经营许可证核发(除实施申请人承诺制的小餐饮及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之外的食品经营者)、食品经营许可证变更、食品经营许可证延续、食品经营许可证注销】;新认领一个主项“食品经营许可”事项,拆分为四个业务办理项,分别为:食品经营许可核发、食品经营许可变更、食品经营许可延续、食品经营许可注销。
2.行政许可事项标准实施情况。一是健全事项管理责任体系,严格落实责任到人工作要求,逐一明确各行政许可事项对应的具体事项负责人,清晰界定岗位职责与工作权限,确保许可事项全流程管理可追溯、责任可倒查、环节可监管。二是持续开展事项动态化管理,建立事项日常巡检机制,加强对办事指南、在线申办地址等重点内容的定期检查更新。同时,根据市政务和数据局不定期提供的事项问题清单反馈,做好核实和整改工作,确保办事指南准确,单点登录情况正常。三是根据法律法规调整情况,及时更新许可事项提交材料规范、申请文书规范、办理流程、在线办理链接、表格填报样例、审查要点等,并结合工作实际下发指导意见,进一步做好行政许可指导,规范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工作。2025年4月30日下发食品生产、药品经营、医疗器械经营(含网络销售备案)、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等类别审查要点,2025年9月30日下发食品经营许可审查要点,要求分局按照最新的审查要点收件审批,确保业务审查标准统一化、规范化。
3.2025年市本级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落实情况。启动经营主体登记业务代理身份校验服务,规范登记申请及代理行为。根据《经营主体登记申请及代理行为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自2025年11月3日起,我市经营主体登记业务正式启用代理身份校验服务,校验范围涵盖所有经营主体登记业务及各类经营主体类型,确保核验范围全覆盖,进一步规范登记申请及代理行为。
(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情况
4.事项办理情况。我局行政许可事项119项、网上办理事项119项。除了5项化妆品生产许可事项外,其余114项行政许可事项已进驻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占比95.8%,但均未实现全流程使用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主要原因是行政许可业务是根据事项类型使用对应的行政许可审批系统审批业务,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无法满足各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流程需求,故不能全流程使用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此外,我局行政许可事项纳入综合窗口的数量为110项,占比92.44%,其中未纳入综合窗口的9个事项,主要原因是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核发(人民币鉴别仪)、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核发(预应力混凝土铁路桥简支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核发(直接接触食品的材料等相关产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核发(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共28个业务情形项,使用的是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审批系统,另5个化妆品生产许可类事项使用的是广东智慧药监业务系统,目前省系统设置只能网上办理,无法通过窗口办理。
5.事项办结情况。2025年,全市119项行政许可事项申请量为1133668件,办结量936029件,办结率82.57%;不予受理171754件,审批不通过30732件,主要原因是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或者现场检查不通过等。
6.公开公示情况。我局已在广东政务服务官网及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官网、东莞市场监管咨询易小程序公开了实施行政许可的主体、依据、程序、条件、期限、裁量标准、申请材料及办法、收费标准、申请书格式文本、咨询投诉方式等情况。同时,我局还依法向社会公开行政许可实施结果的情况,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
(三)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情况
7.建立健全监管制度情况。制定印发2025年度全系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涵盖15个科室66项任务。2025年全年已完成抽查任务113个,完成抽查37701次,基本实现内部业务“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全覆盖。修订印发《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四版)》,进一步明确联合抽查事项要求与标准。编制双随机领域“综合查一次”企业清单,从各抽查计划关联检查对象名录库中选取风险级别为低的企业4300多户,汇总形成《东莞市双随机“综合查一次”企业清单》并正式印发,对于清单的企业,原则上当年度只能被系统抽中一次。
8.开展监管情况。有序落实食品、药品、化妆品和工业产品抽检任务,完成食品监督抽检7.2万余批次、食用农产品快检筛查116.56万批次、药品抽检1066批次、化妆品抽检241批次、工产品监督抽查5370批次、快检筛查9634批次。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开展食品生产企业现场监督检查3345家次,出动行政执法人员10276人次;常态化推动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统筹做好市“两会”、十五运会、残特奥会、中高考、草莓音乐节、漫博会等多项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确保活动顺利举办。加强“两品一械”监督检查,累计检查药械化生产经营使用单位2万余家次,责令改正5000 余家次。强化特种设备安全保障,推进市场监管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隐患排查治理年”行动,检查特种设备单位1.8万余家次,发现并消除隐患3442处。
9.创新监管方式情况。推行“跨部门综合监管”与“双随机、一公开”相融合,组织各成员单位制定年度“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计划109个,同比增长6.8%,覆盖全部抽查事项达85%以上,减少重复检查经营主体7318户次,减少重复抽查率15.1%。依托市抽查工作系统,从各抽查计划关联检查对象名录库中选取风险级别为低的4347户企业,形成《东莞市双随机“综合查一次”企业清单》。推动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在市“双随机”抽查系统中开发差异化抽取等分级分类功能,优化分类建库规则,并将分级分类应用于2025年度东莞市“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计划,占联合抽查计划总量的94%。
(四)创新和优化服务情况
10.升级“登记许可业务”栏目,提升查询便捷度。在“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官网正式上线“登记许可业务”栏目,并实现如下功能:一是在“登记许可业务指引”栏目,集中展示市场主体登记、食品、药械、特设计量许可的业务指引。二是在“登记许可公告信息”栏目,将原散落多个栏目的登记许可有关公告,统一调整至同一模块集中展示。三是在“许可(备案)信息公示”栏目,实现官网直接与东莞市食品药械许可审批系统、东莞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等系统对接,通过稿件方式公示信息(不含总局、省局已公示的许可信息)。同时,该栏目后期增设了“许可(备案)电子证照”以及总局、省局公示的许可信息跳转查询功能。通过以上功能,使得呈现内容更为清晰、简洁、检索更为便捷、高效。
11.探索“互联网+核查”,提升核查效能。为提升基层工作效能,推动核查高效开展,以石龙分局为试点在小餐饮食品经营许可领域试点开展“互联网+核查”改革。通过组织基层分局召开专题调研会议、实地调研等方式,梳理系统预约流程、云核查实施步骤、云核查现场难点及痛点以及对系统功能的需求与建议等核心内容,开发建设远程核查系统,以点破面提升我市行政许可核查效率。
12.上线许可申请系统,提升经营者办理许可效能。为进一步提升食品药械许可(备案)业务服务效能,提供更高效、更便捷的服务,于2025年3月31日上线东莞市食品药械许可申请系统。上线后,各食品药械生产经营者,即可足不出户办理食品药械许可(备案)业务。
13.新增“企莞家”备案受益所有人功能,实现移动端备案。联合市政务和数据局、人民银行东莞分行,将企业受益所有人信息备案功能纳入“企莞家”平台,企业可随时随地通过手机备案受益所有人信息,备案效率大幅提升,功能上线以来新增存量企业备案近20万户。
二、取得成效
升级“登记许可业务”栏目,优化栏目展示,使呈现内容更为清晰、简洁,检索更为便捷、高效,提升查询便捷度;启动经营主体登记业务代理身份校验服务,进一步规范登记申请及代理行为;新增“企莞家”备案受益所有人功能,使企业能够随时实现移动端备案,不断提高群众办事便利度,进一步提升注册许可工作质效,为我市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截至2025年12月底,全市实有经营主体195.75万户,同比增长6.8%,其中企业88.11万户,个体工商户107.59万户,总量均居全省地级市第一。
三、下一步的工作措施及有关意见
(一)加强食品经营许可前端指导力度,提高审查通过率。制作《关于规范餐饮服务食品经营许可申请的告知书》,明确经营项目要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样式、经营场所布局、建设要点等具体内容,并以视频形式制作《餐饮服务单位厨房装修要点》,方便我市餐饮服务经营者对照《告知书》《装修要求》及相关申请材料样式提前获悉许可要求,进一步完善经营场所条件并准备申请材料以备核查。同时,梳理制定《简单制售的制作工艺、产品类型和归类(试行)》,以便统一全市“简单制售”标准,减少申请人填报错误。
(二)持续优化市场准入服务。实施《公司法》配套措施,做好新申请文书、材料规范实施及业务培训工作。开展企业集群注册登记管理办法、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企业名称纠正及争议处理程序规定等三份规范性文件到期修订工作。全面推进深化注册资本认缴制改革,完善有关推进模式和机制,平稳有序推动存量公司依法按期认缴。
(三)深化登记许可领域改革创新。深入开展“收件即归档”改革,待立项成功后做好全程电子化登记系统升级改造工作,以企业注册登记业务为试点,推动实现全流程电子化收件、流转、审批和归档,全面提升经营主体登记效能。推行“互联网+核查”改革,优化完善小餐饮经营许可“互联网+核查”系统功能,并根据试点情况争取进一步推广使用。
(四)进一步优化监管模式。健全跨部门联合抽查联动机制,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优化完善“无事不扰”工作机制,推动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风险分类监管最大化融合运用。




粤公网安备 4419000200415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