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东莞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0220210号建议答复的函

时间:2022-09-01 17:13 来源:本网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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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志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的建议》(第20220210号)建议收悉,经综合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公安局、市人民检察院意见,并于6月22日与您当面沟通交流,征求了您对办理情况的意见和建议后,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快推进我市专利法、商标法等相关知识产权地方性法规制定”的建议

  作为我省的地方性法规,《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条例》已由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3月29日通过并予以颁布,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条例》的颁布实施,为我市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依据。

  2021年9月,为加强我市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根据国家、省有关政策措施,结合我市实际,以东莞市建设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名义印发了《东莞市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若干措施》(东知建〔2021〕1号),制定了23项具体工作措施,统筹推进我市知识产权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工作。

  下一步,市市场监管局将与相关部门沟通,认真分析研究我市的实际情况,确需立法的,将按程序提请市政府审议批准后列入立法计划。

  二、关于“加大我市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力度,通过持续开展执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知识产权侵权假冒行为”的建议

  市市场监管局多措并举强化行政执法力度,不断提升办案效能,严格知识产权保护。一是加大执法查处力度。以行政执法办案为重点推进知识产权保护,加大侵权假冒行为惩处力度,2019-2021年共办理专利行政案件445宗;查处商标违法案件874宗,案值1142.76万元,罚款1096.22万元。2019年,查处特大卷烟商标标志案,案值超5000万元,获国家公安部和烟草专卖局的联合贺信表扬;捣毁某布料市场销售侵权物品窝点,查获侵犯瑞士某国际知名品牌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手提包4996个,涉案货值1500万元。二是部署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深入开展“蓝天”行动,严厉打击不以保护创新为目的以及无资质专利申请代理行为,有效遏制恶意商标注册行为。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期间,迅速查处涉及“李文亮”、“火神山”、“雷神山”等违背公序良俗的非正常商标注册申请行为,共查处代理机构4家,商标注册申请人案件4宗,组织辖区577家商标代理机构完成全面自查和信用承诺工作。2021年,开展专业市场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摸排全市34家重点专业市场知识产权保护情况,抽查2家专业市场60家经营户和11家药店,发现专利标识标注不规范行为12起,涉嫌假冒专利行为1起。三是加强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能力建设。2020年,我市成为全省市场监管系统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示范建设试点市,依托高等院校的优势资源和专业人才队伍,建立并完善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工作机制,组建专家团队,持续提升行政裁决效能。2021年,共办结专利侵权纠纷案件90宗,其中以行政决裁书方式结案11宗,以调解协议书方式结案17宗,受到当事人的广泛好评。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的2021年度全国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绩效考核结果,在参加考核的157个城市中,我市排第17名,受到国家知识产权局的表扬。

  三、关于“统一产权行政执法标准、侵权事实认定标准、证据认定标准和处罚标准”的建议

  (一)建章立制,完善标准。国家知识产权局先后印发了《专利行政执法办法》《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办案指南》《商标侵权判断标准》《商标一般违法判断标准》等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市市场监管局先后印发了《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办理工作制度》《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对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标准、侵权事实认定标准、证据认定标准和处罚标准等进行了明确和统一。

  (二)以案释法,加大指导。国家知识产权局、省市场监管局和市市场监管局每年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和指导案例的推荐、评选工作,对入选的典型案例和指导案例予以公布,通过以案释法的直观方式,执法人员从中可以学到执法办案的成功经验和先进做法,有效提高了办案效能。2021年度,市市场监管局1宗专利侵权案件和1宗商标侵权案件入选全省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典型案例;2宗商标案件由省市场监管局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推荐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指导案例(全省共15宗)。

  (三)加强培训,提升能力。市市场监管局分别于2021年8月27日举办了专利行政执法能力提升暨调解工作培训班,相关执法业务科室共50余人参加了培训;2021年12月3日举办了知识产权纠纷调解效能提升培训班,相关执法人员、调解专家共60人参加了培训。通过有针对性的培训,提高了执法人员对相关标准的理解,统一了执法尺度。

  四、关于“清晰界定普通侵权与刑事犯罪的界限,明确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民事保护和刑事保护的各自领域及交叉转换情形”的建议

  (一)建立“两法衔接”平台。我市各部门通过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信息共享平台(“两法衔接”平台),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确保知识产权案件的移送环节衔接和信息共享。2019年12月,东莞市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召开联席会议,就建立健全联合执法机制、涉案物品保管处置、完善信息共享平台等议题进行充分交流协商。2020年10月,市人民检察院和市司法局联合印发《东莞市贯彻落实〈关于加强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监督衔接工作的规定(试行)〉的实施办法》,进一步完善两法衔接工作机制。

  (二)准确把握裁判尺度。东莞法院一直致力于统一全市民事、刑事、行政知识产权案件的裁判标准,加强对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的研判,特别关注知产民事侵权标准和刑事定罪标准的不一致之处,厘清法律适用边界,准确把握裁判尺度,确保纠纷得到正确的处理。通过涉知识产权民事、刑事案件的办理,大力打击了侵犯知识产权行为,对包括“苹果”、“惠普”、3M等外国知名商标,以及小米、华为等国内知名企业提供了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特别是新冠疫情发生以来,通过对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案件及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的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的审理,惩治了辖区内制假售假犯罪,优化了市场营商环境,实现对食品医疗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领域的重点打击,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三)加强部门协作。市公安局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加强与相关政府部门的联动,对可疑情况开展重点摸排,不断提高打击精准度和有效性。积极推进“两法衔接”机制,对于移交的符合立案标准的涉刑案件、线索,及时立案侦查。对重大疑难案件,及时提请检、法机关提供支持,明确适用法律和证据标准,确保案件性质认定、办案程序、鉴定及管辖等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同时积极梳理案件线索,深挖犯罪链条。2021年,成功发起全省打击网上销售假冒伪劣产品、不安全食品及假药劣药等不法行为“飓风专案”12起,“蓝剑专案”6起,涉及江西、湖南等10多个省市。同时,配合深圳、广州、汕头等地收网4起。

  (四)促进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有机衔接。一是加强与行政机关沟通协作。市检察院继续落实行刑衔接工作中关于线索备案等规定,依法办理行政机关申请检察机关监督的案件。同时,通过联席会议、走访座谈、函件往来等方式,共同研究解决执法、司法难题,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同频共振。二是健全线索“双向”移送机制。市检察院一方面督促行政执法机关及时、全面、规范在“两法衔接”平台录入信息,按时移送犯罪线索。另一方面,对知识产权刑事案件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处分或者需要没收违法所得的,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形成打击闭环。

  (五)依法移送犯罪案件。2019年4月24日,市市场监管局印发《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工作制度(试行)》。2021年向公安部门移送知识产权案件60宗,公安部门接收并立案49宗。

  五、关于“采取对重复侵权行为从重处罚制度的方式,严厉惩治知识产权犯罪”的建议

  (一)公安机关保持高压严打态势。近年来,我市公安机关始终保持对侵犯知识产权和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的高压严打态势。以公安部“昆仑”、省厅“飓风”打击食药环假犯罪专项行动为抓手,制定工作方案和考核评价办法,将打击知识产权领域犯罪行为列为专项行动重点。市局成立由市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市局指挥中心、警保处、科信科、联合情报作战中心,刑警、治安巡警、经侦、技侦、网警、法制、打私支队,森林分局等部门负责领导担任成员的“昆仑”行动领导小组,统筹推动全市公安机关开展专项打击工作。强化专案侦办,坚持“打源头、端窝点、摧网络、铲链条”主攻方向,按照“全链条、全环节、全要素”打击犯罪工作要求侦办案件,全面查清各个分支环节,理清犯罪团伙组织结构、利益关系、勾结方式等脉络,做到“破一案带一串,抓一个挖一窝”。2021年,立知识产权领域刑事案件183宗,破案168宗,刑事拘留384人,逮捕(含直诉)154人;破获“飓风”、“蓝剑”专案等重特大案件一批,获得公安部贺电1次,省厅贺电1次。在省公安厅“飓风2021”专项行动打击食药环知及知识产权犯罪专项中,市公安局取得满分100分,排名全省并列第一。

  (二)检察机关加大办案力度。2020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侵犯知识产权案件375件619人,起诉383件658人,继续保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着力加强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工作,严防有案不立、压案不查、长期“挂案”等情形,2020年以来共立案监督4件4人。大力推进重大、疑难、复杂刑事案件提前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和自行补充侦查工作,切实提升了案件办理质效。成功办理了一批具有示范引领意义的典型案件,形成了震慑。办理的案件已连续三年入选广东省检察机关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如第一市区检察院提出抗诉、市检察院支持抗诉的骆某超假冒注册商标案。一审法院作出无罪判决,两级检察院接力抗诉,二审历经四次庭审,三次审判委员会讨论,经检察机关穷尽手段完善证据链条,二审法院最终采纳检察机关意见,改判被告人骆某超有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罚金30万元,该案成功办理极大地彰显了检察机关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强化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心。2022年4月26日世界知识产权日,该案入选2021年度广东省检察机关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

  (三)东莞法院加大司法保护力度。东莞法院坚持知识产权损害赔偿的市场价值导向,充分发挥法定赔偿制度全面补偿权利人损失和惩罚侵权行为的双重功能。对有证据证明因侵权行为导致的权利人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利已经超过法定赔偿额最高限额的,根据当事人请求及现有证据,在法定赔偿额上限以上合理确定赔偿数额。对恶意侵权、情节严重的,积极适用惩罚性赔偿。加大对重点支柱产业的保护力度和对与疫情防控相关侵权行为的惩戒力度。通过显著提高侵权违法成本,有效遏制侵权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欧德宝商标侵权案、菲拉格慕商标侵权案中,首度适用惩罚性赔偿,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六、关于“建立多部门联席会议机制,实现信息共享”的建议

  我市已于2014年成立了东莞市建设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由市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19个知识产权相关部门为成员。2020年5月8日,为加强对我市建设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工作的组织与协调,原市建设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调整为市建设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2022年5月24日,为加强对我市建设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工作的组织与协调,原市建设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调整为市建设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市(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上述领导小组目前承担了我市知识产权联席会议的部分职能,下一步将结合省的要求和我市的实际情况,探索建立我市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制度。

  七、关于“将知识产权保护纳入信用体系建设”的建议

  市人民政府印发了《东莞市企业信息公示和信用约束管理办法》(东府〔2021〕26号),市市场监管局先后印发了《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监管实施办法(试行)》《关于贯彻落实<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等2份文件有关事项的通知》《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等文件,并制定了企业信用约束管理清单、涉企信息归集公示工作通报制度、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使用运行管理办法等关于加强市场主体信用约束和奖惩管理制度,对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实行“黑名单”管理,实施联合惩戒。

  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22年1月24日印发了《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信用管理规定》,为加强知识产权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提供了法律依据。下一步,市市场监管局将根据上级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完善我市的知识产权信用体系建设。

  八、关于“加强公、检、法办理知识产权案件人员的力量,通过专业培训,提高其办理知识产权案件的专业能力和素质”的建议

  (一)市公安局。充分依托部局“食药侦查大练兵网站”“全国食药侦民警在线学习平台”和省厅云学院、食药环侦处网站等在线平台,下载学习视频、PPT等学习资料,开展在线学习和考核,不断夯实理论基础。结合日常工作中遇到的难点,认真组织食药环侦民警登陆学习平台开展课程学习。同时,认真组织食药环侦部门民警参加公安部食药环侦大讲堂学习,不断提高参训民警的覆盖率与参与度。

  (二)东莞法院。东莞法院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审判人才的培养和交流,加快完善不同层级法院之间知识产权审判人员交流机制,加强知识产权审判人员业务培训。积极鼓励、支持知识产权审判人员参与业务交流、培训,开阔知识产权审判人员的思维和视野。加强东莞两级法院知识产权审判态势调研和典型案例推送工作,定期举办知识产权审判业务研讨会、发改案件分析会、工作座谈会,针对审判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沟通交流,及时发现问题、总结经验,增强审判人员的专业化水平。

  (三)市检察院。在原有的专业化办案团队的基础上,根据我市工作实际,5月初,组建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集中统一履行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统筹指导下级院知识产权检察工作,各市区检察院同步加强专业化办案团队建设。

  九、关于“解决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取证难,周期长问题”的建议

  (一)积极运用诉讼证据规则,解决“举证难”问题

  东莞法院致力于健全有利于侵权事实查明的证据审查机制,积极引导当事人举证和充分运用证据披露规则,对权利人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及时依申请出具调查令,必要时可以依申请调查取证。加大对妨碍事实查明行为的惩治力度,依法制裁毁损、隐匿和伪造证据、阻碍和抗拒保全等举证妨碍行为。

  (二)多措并举,缩短知识产权诉讼审理时间,破解“周期长”难题

  一是东莞法院积极开展知识产权审判繁简分流工作,推进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严格依法掌握委托鉴定、中止诉讼、发回重审等审查标准,减少不必要的时间消耗。依法支持知识产权行为保全申请,为裁判的及时执行创造条件。对系列案等批量案件,整合力量,速裁快审,大大缩短了平均审理周期。2021年,知识产权一审案件的平均审理周期是93.62天,二审案件的平均审理周期是79.32天。

  二是东莞法院积极探索审判方式改革。2022年4月29日,东莞两级法院专门召开人民法庭工作会议,研究推行知识产权小额诉讼,探索对于简单的金钱给付类知识产权案件,实行一审终审,此将极大简化诉讼程序,有效缩短案件审理周期。根据新《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东莞中院对符合二审独任审理的知识产权案件适用独任审理制,简化二审诉讼程序,做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满足人民群众的多元化司法需求,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

  十、关于“充分发挥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作用”的建议

  2021年9月,中共东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关于东莞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升格事宜的通知》,东莞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由正科级调整为副处级,保护中心的主要任务包括:协助落实全市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相关工作;承担全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接受国家知识产权局委托,组织开展全市重点产业专利申请、复审和无效宣告请求的快速预审服务,承担专利权评价报告快速处理预审服务;承担知识产权保护协作、维权指引、快速维权等公益性服务工作;承担知识产权海外维权和涉外应对机制与体系构建工作等。

  市市场监管局结合我市的产业优势和特点,拟申报建设面向智能终端产业和新材料产业领域的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加强智能终端和新材料领域知识产权保护,申报材料已于2021年11月由省知识产权局报送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批。如果获批筹建并通过验收,将打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全链条。在此基础上,充分发挥保护中心引领、支撑和保障产业创新发展的综合功能,以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为核心,构建集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的快速审查、快速确权、快速维权于一体,审查确权、行政执法、维权援助、仲裁调解、司法衔接相联动的产业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工作体系。

  除高标准建设东莞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外,我市还成立了东莞市商标预警保护中心、中国(东莞)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中国东莞(家具)知识产权快速维权援助中心、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东莞巡回审判法庭、东莞市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等知识产权保护、维权援助、诉讼服务、纠纷调解机构,构建了比较完善的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为当事人提供多种纠纷解决途径。

  十一、关于“推动市域跨界协作机制,建立跨市知识产权局的联席机制”的建议

  市市场监管局分别与东莞海关签署《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备忘录》,与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签署《关于建设巡回审判法庭的协议》共同建设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东莞巡回审判法庭,与广州市知识产权局、深圳市知识产权局签署《广深科技创新走廊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备忘录》,进一步深入开展穗莞、深莞惠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加强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协同保护。

  2021年9月,依托与广州市知识产权局、深圳市知识产权局签署的《广深科技创新走廊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备忘录》,市市场监管局前往广州市市场监管局、广州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调研,参考、借鉴中国(深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的成功经验,推动中国(东莞)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申报工作。2021年分别向广州、深圳、佛山移送知识产权案件线索2起、1起、3起,收到深圳转来知识产权协助1宗,惠州移送涉嫌假冒专利违法线索1起。

  十二、下一步加大对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的措施

  (一)市市场监管局

  2022年4月25日,市市场监管局印发《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知识产权工作要点》,制定了深化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示范建设、加强商标行政保护监管、加大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力度、加强展会、专业市场知识产权保护、推进电商平台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强化海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等重点任务,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激励产业竞争力提升。

  (二)东莞法院

  东莞法院将进一步探索惩罚性赔偿的适用范围、标准和幅度等,依法加大惩罚性赔偿的适用力度,显著提高侵权代价,充分发挥惩罚性赔偿对侵权行为的法律威慑力;完善法院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以及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机关的沟通联络机制,积极推动建立由行政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法院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协调机制,探索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保护跨区域合作机制。

  (三)市公安局

  市公安局将进一步加大对知识产权领域犯罪行为打击力度,及时接收行政执法部门移交的案件线索,依法立案审查。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联动,做到资源共享、情报互通,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排查,不断提高打击犯罪能力。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推动各公安分局从刑侦、治安等部门选调一批具有专业知识、懂侦查和法律业务的优秀人才,打造一支相对固定的食药环知侦查队伍,专职开展打击食药环知领域犯罪侦查工作。进一步强化办案保障,有针对性地抓好办案民警培训工作,全面提升食药环知侦查队伍整体战斗力和专业化水平,不断提升人员能力和办案质量,切实提高整体打击效能。

  (四)市检察院

  市检察院下一步将继续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涉民生领域、互联网领域,以及新业态、核心技术等,加强检察履职,依法惩治犯罪,保障权利人合法权益。以专业化队伍建设为契机,不断提升知识产权检察队伍履职能力,打造“五个过硬”知识产权检察队伍。促进知识产权保护行刑衔接工作,加强与有关单位联动,共同研究细化知识产权案件线索移送证据标准和流程,提升行刑衔接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知识产权保护科 谢伟强,电话:269867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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