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莞市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东莞市全程电子化工商登记办法》举行听证会,征求社会各界人士意见。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机构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听证内容
《东莞市全程电子化工商登记办法》
三、听证会时间
2023年4月21日下午3:00-5:00
四、听证会地点
东莞市南城街道东莞大道南城段112号东莞市市场监管局3楼会议室
五、听证会参加人员及产生方式
(一)听证参加人
本次听证会听证参加人名额共8名。其中企业代表2名、个体工商户代表1名、企业登记代理行业协会代表1名、个私协会代表1名、技术公司代表1名、其他人员2名。
1、企业、个体工商户、其他人员,采取公开自愿报名方式。报名人数超过计划人数时,采用随机选取方式产生;报名人数不足时,由我局委托相关协会推荐产生。被确定为听证参加人的企业代表应当由企业负责人参加听证,个体工商户应由经营者参加听证。
2、企业登记代理行业协会、个私协会代表、技术公司代表由我局邀请。
(二)听证旁听人员
受听证场地限制,听证旁听人员名额2名,采取公开自愿报名,根据报名情况,按照报名时间顺序选取。报名人数不足时,不再增补。
六、报名办法
凡有意成为听证参加人、听证旁听人员可通过下列方式报名参加:
(一)申请人可直接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许可分局报名;
(二)下载本公告附件中的申请表格,填写后邮寄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许可分局。报名者请按要求如实提供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身份证号码、居住地址、联系方式等个人信息。
(三)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23年3月27日至3月31日(现场报名时间:逢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东莞大道南城段112号市市场监管局
联系人:注册许可分局付晏宁
联系电话:26986513
七、听证会须知
(一)申请参加听证的公民须年满十八周岁。听证申请人经我局审核合格后获得参加资格,由我局发放《听证会通知书》及听证会相关材料,听证参加人凭我局发放的有关凭证出席听证会。
(二)听证参加人应在听证会前熟悉听证材料,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东莞市全程电子化工商登记办法》的合法性和合理性等提出意见和建议。相关书面意见或建议应当说明依据和理由,并在听证会上提交。
(三)听证参加人应当遵守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
(四)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不得大声喧哗、随意走动或者其他有影响听证会正常召开的行为。未经听证机构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特此公告。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