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大行政决策管理规定(试行)》,我局研究制定了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现予以公布:
序号
决策事项名称
牵头科室(单位)
1
修订《东莞市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市场监督管理)管理办法》
财审科
知识产权促进科
质量发展科
特此公告。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