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国盟食品贸易有限公司:
我局于2024年8月20日对你公司发出《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东市监罚催〔2024〕Z20820B1号),并通过现场、电话、邮寄等方式通知并向你公司送达,均无法送达上述文书,也均无人到我局签收上述文书。
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我局现向你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东市监罚催〔2024〕Z20820B1号),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09月04日
东莞市国盟食品贸易有限公司:
我局于2024年8月20日对你公司发出《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东市监罚催〔2024〕Z20820B1号),并通过现场、电话、邮寄等方式通知并向你公司送达,均无法送达上述文书,也均无人到我局签收上述文书。
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我局现向你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东市监罚催〔2024〕Z20820B1号),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09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