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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向东莞市鑫豪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送达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告知书的公告

时间:2024-12-10 09:10 来源:本网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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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鑫豪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本局于2024年11月15日依法对你单位作出《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告知书》(东市监严违告 〔2024〕Z41115201号),因采取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本局决定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内容是:经查,你(单位)在本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至今未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依据《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拟将你(单位)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并实施以下管理措施:

  (一)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党中央、国务院政策文件,在审查行政许可、资质、资格、委托承担政府采购项目、工程招投标时作为重要考量因素;

  (二)列为重点监管对象,提高检查频次,依法严格监管;

  (三)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四)不予授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荣誉称号等表彰奖励;

  (五)法律、行政法规和党中央、国务院政策文件规定的其他管理措施。

  依据《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并可以要求听证。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系人: 吴凯航、卢四海   联系电话: 0769-22105056  

  联系地址:东莞市东城街道莞温路552号1号楼310室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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