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技术机构:
根据“东莞优品”评价认定工作需要,我局拟征集一批检验检测机构,服务申报产品检测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时间
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4月15日。
二、申请条件
(一)在本省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取得相关检验检测资质认定(CMA、CNAS等),能够独立出具产品检测报告;
(三)近两年来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三、有关要求
有意向申请的检验检测机构应于4月15日前将申请表(附件1)盖章扫描件及相关佐证材料(可参考附件2提供)扫描件发送至市市场监管局质量发展科邮箱(dgzlfz@163.com),逾期不再受理。
2024年已申请加入“东莞优品”质量技术服务联盟的检测机构应按本通知要求,重新提供申请表和佐证材料。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2日
(联系人:金树,联系电话:231097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