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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向东莞市沐恩服饰有限公司送达延长行政强制措施期限决定书的公告

时间:2025-11-17 09:38 来源:本网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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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沐恩服饰有限公司:

  本局于2025年11月4日依法对你(单位)作出《延长行政强制措施期限决定书》,因采取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本局决定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延长行政强制措施期限决定书》(东市监延强〔2025〕Z14号),内容是:本局于2025年10月19日作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东市监强制〔2025〕Z34号),对你(单位)有关场所/设施/财物(详见《场所/设施/财物清单》文书编号:〔2025〕Z34号)采取扣押行政强制措施。因情况复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经本局负责人批准,决定将该行政强制措施的期限延长30日。

  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局领取《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延长行政强制措施期限决定书》(东市监延强〔2025〕Z14号),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你(单位)可以对本延长行政强制措施期限决定进行陈述和申辩。如对本延长行政强制措施期限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东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依法向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人:吴凯航、卢四海    联系电话:0769-22105056   

  联系地址:东莞市东城街道莞温路552号1号楼311室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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