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第八届东莞市政府质量奖评选工作安排,按照《东莞市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的规定,经形式审查,共79家组织资格审查合格,现将该名单予以公示,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如认为上述组织存在违反东莞市政府质量奖评价宗旨的相关情形,请于2026年5月29日前,以电子邮件或信函(信函以发出日邮戳为准)等形式向市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秘书处反映(邮箱:dgzlfz@163.com;地址:东莞市东莞大道112号504室)。
反映意见请用真实姓名、单位。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签署本人姓名,注明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并提供身份证明;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注明住所及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并加盖单位公章。
东莞市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秘书处
2026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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