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到端午假期期间,我市进入汛期,莞邑地区温度高、湿度大,食品保存不当极易腐败变质。同时,野生蘑菇大量生长,野果野菜数量繁多,易发生采摘误食有毒野生蘑菇、野果野菜引发食源性疾病的事件,为避免和减少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特发布食品安全风险提示如下。
一、针对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风险提示
严格食材采购。餐饮服务提供者要在资质合格供应商处采购食材并做好索证索票工作,禁止采购来源不明的食材和进口冷链食品;严禁经营有毒野生蘑菇、长江禁捕渔获物、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加强对猪肉及制品“两证”的查验,杜绝采购、使用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购买湿米粉类产品务必核对生产日期,不得采购过期及无生产日期产品。
严格加工制作。餐饮服务提供者要对食物加工制作的关键环节进行过程控制,注意生熟分开和烧熟煮透;制售生食类、冷食类及自制饮品必须取得相应许可,并确保在专用操作间(区)进行加工;食品原料及半成品在制备完成后,应当及时冷藏或冷冻,并做好防护措施,防止出现交叉污染或腐败变质;重点做好湿米粉、泡发木耳类产品的加工贮存,严禁加工使用超过保质期的湿米粉类产品和长时间泡发的木耳。
做好汛期预防。尽可能防止洪水、积水进入食品加工经营场所,受水灾侵害的餐饮服务单位,在恢复正常经营前,要切实做好生产经营场所和食品加工设施设备的清洁消毒,确保加工经营场所卫生条件符合有关经营要求。
二、针对消费者的风险提示
广大消费者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不随意采食野生蘑菇、野菜野果;不捕捞和购买野生鱼,拒绝食用野生动物;不购买被洪水、雨水浸泡过的食品,采购食品时要注意查看食品包装标识等。外出就餐,应选择持有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就餐环境及管理较好的餐饮单位。如发现食品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或在外就餐发生食物中毒,应及时拨打12315投诉举报;发生人员食物中毒,应及时就医,并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报告。